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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开始,兰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将正式运行,负责统一管理除税收以外的所有资金收入,这是近日出台的《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的。 所谓非税收入是相对于税收而言的一个新概念,是指除国家税收以外的所有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与税收“并驾齐驱”,共同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税收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与税收不同的是,非税收入尤其政府收费带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各地政府有权自订政策法规。 近年来一些地方非税收入特别是政府收费,存在很多不规范现象,受到公众诟病。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收费名目繁多,加大了企业和老百姓经济负担。二是收费使用不透明,一些政府部门未将全部收费上缴财政,而是截流一部分充实“小金库”,作为部门福利的财源。管理不规范导致大量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激励”少数政府部门收费“自肥”,“自肥”的收费冲动又酿成这些部门用一己私利“绑架”公众利益,擅自出台“收费文件”,甚至于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搞摊派,引发诸多腐败,引起群众不满。由此分析,兰州成立专门机构对非税收入统一规范管理,防止落入部门“小金库”,这等于给非税收入加了一道“保险锁”。 给非税收入上“锁”,很必要。但笔者还关心另一个问题,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比例几何?据兰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鲁福有说,预计到2010年,兰州市非税收入将达到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兰州属于欠发达城市,笔者从相关统计中读到,在许多经济发达地区非税收入已经超过税收,成为当地财政的主要来源。 政府非税收入超过税收怎么说都是不正常的,说明政府收费名目过多,收费标准过高。非税收入与百姓利益是一种此涨彼消的关系,非税收入越多,从百姓口袋里掏的钱就越多,百姓利益越是受损。中国是高税收国家,近段时间呼吁给公民减税的声音不绝于耳,而高于税收的非税收入无疑更需要降。目前物价持续高涨,许多百姓生活艰难,政府减少非税收入有利于稳定物价,降低群众的生活成本,因为政府收费主要来源于企业和公民个人,收费越多越是加大企业生产成本和百姓生活成本。为了民生利益,政府需要把过高的非税收入降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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