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五一黄金周,代之以带薪年休假。这是目前人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实际上,关于“带薪休假”,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然而令人尴尬的是,不少单位对于国务院和《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一直没能切实执行,以至于带薪休假一直处于“看得见,摸不着”的境地。操作性不强,加之缺乏必要的刚性约束,使得带薪年休假成了“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中华英才网近日对京津沪、东南沿海等地区5000名职场中人的调查显示,有56.41%的人没有带薪年假,在“五一”、“十一”加班时也没有拿到过任何薪水。 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不仅“带薪休假”这样“弹性较大”的权利没法实现,就是一些硬性规定也未能如人愿。比如,无酬劳加班、拖欠工资、不与劳动者签法定合同、恶劣劳动条件等等,很大程度上也让法律成了一纸空文。 实际上,在资本处于绝对强势,社会竞争加剧,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人的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即使是相关单位“被逼着”实施这项规定,职员也不一定“大力拥护”。目前,在“减员增效”的思想主导下,很多工作负责到个人,如果一个职员因休假离开,可能影响于整个单位工作的开展,甚至事后当事人必须加班加点地再把工作赶出来才行;而且,现在工作难找,一个好的工作更难找,如果因为自己的休假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作为公司老板,自然会不满意,因此就会有丢失工作的可能。 看来,如何保证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最终实施,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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