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给高管发金条代替工资
    2007-11-16    湖南 徐林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日前了解到,随着黄金价格不断攀上新高,个别黄金公司为了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将工资的发放形式改成发放金条。(京华时报11月10日:《黄金公司向高管发金条代替工资》)

  金矿是国家严控的战略资源,黄金公司均属各地发改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黄金公司之所以向高管发金条代替工资,主要鉴于对美元持续疲软的预期,以及大量游资近期转战黄金市场,势必导致金价进一步上涨。为让企业高管坐享黄金升值之福,便想出了这一薪酬分配置换办法。表面看来,此举似乎没啥不妥之处,但稍作推敲,便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
  首先,违反了国家金融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
  其次,可能存在私分国资之嫌。黄金公司为何将向高管发金条代替工资,看作一项“激励”措施?其中的关键在于,究竟是按黄金的当日市场价,还是按所谓“出厂价”折算高管工资?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就是非法侵占、私分国有资产,甚至触犯了刑律。
  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应该严格监察看看有多少低价金条流入了企业高管们的个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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