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8日在厦门发布2007中国外商投资报告。报告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企业垄断,真正的垄断企业还多是国有企业。
跨国公司,财雄势大,身似恐龙,相较于民族工业还很孱弱的身躯,这些外来的进入者确实有垄断的本钱与嫌疑。也难怪,在不少民族企业眼中,垄断行为就像跨国公司与生俱来的恐龙习气,时刻都有爆发的冲动。民族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有些像剑拔弩张的两只刺猬,彼此眼中只有对方一身刺眼的箭毛。 有关垄断的定义,自工业时代以来就争论不休。可以说,在中国这个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自于市场的垄断行为并不多见,因为目前民族工业尚未发展到寡头经营的阶段;倒是来自于行政垄断的壁垒,关山重叠,制约了民族工业的发展。 举个例子,微软的捆绑销售与搭售方式是否是一种垄断?将多个产品捆绑销售,价格与竞争对手的单个产品价格相似(微软在美国就是遭遇类似的控诉),其实是另一形式的价格战。而经过不断的交锋,对价格战是否破坏市场,学界和民众自有结论,此类价格战恐怕并非垄断,而是市场竞争手段,体现了成本控制能力。 垄断论中最流行的“占据市场后就会导致垄断者失去动力、产品质量下滑、价格上涨”一说,从经济学上同样站不住脚。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价格是“欢迎”或“驱逐”更多进入者的门槛。价格不断下降,那些无法控制成本的企业就会退出,但这个企业如果丧失进取动力,产品质量下降、价格上涨,意味着市场又重新出现利润空间,新的企业就会闻利而来。 与农用品、自然资源不同,工业品的需求弹性很高,这意味着它有大量的替代品,此产品价格超过消费者的价值预期,消费者会自然转向别的替代品。更何况,在工业化时代的今天,世界已经分工为多个大型利益团体,消费者有自己的利益团体(消费者协会)、企业有自己的利益团体(行业协会),利益团体都拥有一定的能量,垄断可以操控市场和消费者生杀大权的图景,只存在于上个世纪保守主义者的想像之中。 这与倾销如出一辙,那些叫嚷着中国产品倾销的国家(其背后往往是某些所在国企业),似乎还不明白差异化分工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流。退一步说,即使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指控”又一次成立,所谓的产品贴补是事实,那同样是比较优势的一部分,在这些领域,中国产品已经形成规模效益,而且能够给进口国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让该国消费者花更少的钱享受到更好的产品,这些消费者会把节余部分用于其他消费,该国的整个消费市场处于蓬勃景气之中。 以市场自由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垄断,以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看待倾销,就会获得另一个新视角。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未来的中国反垄断法,重点不是打击所谓的市场垄断,而应是以往形成的行政垄断。外资垄断中国市场,有待中国市场以及企业控股权彻底放开,这个威胁成真,还将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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