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负面人选公示有多元正面价值
    2007-09-04        来源:新京报
  绿色人物是否都必须是“绿色”的?看上去这是没有悬念的答案。绿色人物评选,一定是选出最“绿色”、最“热爱环保”的人。但近期,在一年一度的“中国绿色人物”评选中,将会考虑公示负面的提名人选。
  从公示负面人选的做法看,长期以来,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温和思想,我们常常更愿意树正面典型,把树正面典型当作是有效鼓励道德、良性风气的重要方式,给公众提供了一种行为的范本,并引领舆论风气之先。但是常常有意无意回避了对负面行为尤其是负面人物的直接谴责。人们还不太愿意或者说不太习惯在这种催生榜样力量的评选活动中,添加不和谐因素。
  但是实际上,和谐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而是意味着矛盾被界定在与现实局面相匹配的范围之内。如果忽视现实社会中矛盾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对公众遮掩矛盾,恰恰会埋下不和谐的种子。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已经到了需要暴露矛盾的时候了。没有长期的环境破坏,就不会有今天的太湖蓝藻泛滥,不会有长江白鳍豚难觅的悲剧,也不会有香格里拉的遥不可及。没有剧组集体性的环境保护的无知,也不会发生《无极》剧组破坏拍摄地环境的新闻。长期性、大规模、普遍性的破坏,不但在威胁着我们的大好河山,也减损着国人可贵的现代环保意识。
  从环境保护的需要看,这至少说明,今天我国的环境保护,已经从回避矛盾走向了面对矛盾。这也是环境保护必经的一个阶段。尤其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执法,与目前的环境破坏现状不够协调,一些破坏环境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及时、必要的惩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利用现有一切社会资源,形成有效的批评和惩处机制,就非常重要。负面绿色人物人选的公示,就提供了这样一种新的可能。至少,我们多了一种批评负面行为的选择。
  公示环保负面人选,是一种有巨大挑战性的做法。有些可能上榜的人选,或许会站出来反对,有些企图回避矛盾的人,可能也会展开游说,这些都不可避免。但是,绿色人物评选“公示负面”的设想告诉人们,社会发展的完善,是需要通过树立正面典型、批评负面典型两个方面来完善的。据报道,绿色人物的评选,不全是政府行为,每个环节都有公众的参与。这样,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力量,舆论、媒体、公众心中有一个相对客观的衡量标准,可以评出具有说服力的人选,而这样一个评选“正面人物”和公示“负面人物”的完整的过程,也会是一个普及环保意识和监督环保行为的过程。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环境已经被公认为最根本的生存资源。任何广义上的破坏环境,实际上都是在和这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目的对抗。在这个大矛盾下,没有什么小矛盾可以被遮盖。上至政府决策,下至社会文化,如果只愿意看到好的,对坏的现象“掩耳盗铃”,那么,获得的掌声是有限的。
  负面环保人选公示的正面价值是多元的,除以上述价值,我们还可以通过负面人选提名的构成,判断今天公众对环境保护问题思考的焦点,评价各社会群体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想法和行为差异,检视社会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自组织能力。当然,有一天,负面“绿色人物”的人选公示,最终会出现“空缺”的局面。但是,现在肯定还没有到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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