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国人对私募股权基金存在如下误解,必须予以厘清: 一是把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归于私募基金一类;二是混淆了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区别;三是把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相混淆;四是认为私募股权资本仅仅投资企业上市前的阶段。
私募股权基金业是一个新兴的领域。由于欧美以及发展中国家在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划分上存在着差异,我国对私募股权资本的研究刚刚起步还比较肤浅,因此我国的理论界和金融界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认识存在着四大误区,影响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创建和发展。因此,正本清源是私募股权基金健康发展的基础。
把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归于私募基金一类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又译为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是指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企业的私募股权。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是私募的,也可以是公募的,例如最近上市的黑石私募股权基金就是公募形式的投资于私募股权的基金。私募证券基金是指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是私募的,但是投资于证券市场公开上市的证券。 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虽然都使用私募一词,但是二者的概念根本不同,一个是指资金来源是私募的,一个是指投资对象是私募的,在这里出现了逻辑上的偷换概念。此外,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互不包容、互不交叉的,而且在特点上和操作方式、经营理念上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基金,在国外也是由不同的研究机构来研究。因此,中国土造的私募基金不是科学的分类概念,只能混淆概念,误导实践。建议停止使用笼统的私募基金一词,直接使用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的概念。
混淆了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区别
在私募股权基金业的实战中,有些私募股权基金是创业投资和杆杠收购交叉经营。大多数创业投资基金主要致力于对新兴成长型企业进行权益资本的分阶段投资,但有一些创业投资基金偶尔也从事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 在私募股权资本的理论分类上,欧洲和亚洲的有关协会把私募股权资本和创业资本相等同,创业投资意味着为没有上市交易的公司提供权益融资,包括从早期阶段的小企业到大规模的管理层收购。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形成私募股权投资业的初期,虽然有些基金专门针对成熟企业进行并购和其他投资,但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都被统称为风险投资。 由于存在着上述的原因,在我国有些学者持有创业资本即是私募股权资本的观点,认为创业资本与私募股权资本在世界范围内是一对相互通用的概念,区分创业资本与私募股权资本没有实际的意义。这种观点是用创业资本替代私募股权资本,混淆了私募股权资本与创业资本的区别。 随着美国私募股权资本的大发展,也相应建立了科学的理论。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以及两大研究公司Venture
Economies与Venture
One用私募股权资本这个名词定义所有的创业投资、管理层收购以及夹层投资。创业投资仅包括对于从创业投资支持的种子期到上市前晚期阶段的投资,因此创业投资是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的一部分(NVCA的定义,2001)。 我国存在的用创业资本替代私募股权资本的观点是不利于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的。首先,这种观点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转型和升级。以创业资本替代私募股权资本的观点形成的私募股权资本市场是狭窄的、畸形的。一是在发达国家不论是美国还是欧洲,收购基金的投资额都大于创业投资基金。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同时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大量的传统产业需要重组和升级,众多的国有企业需要改制和重整,收购基金通过管理者收购、企业重整、产业整合等重新配置资源,对我国经济的转型和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不仅需要在创业投资上不要“掉队”,而且还要在收购基金上“补课”。千万不要排斥了占私募股权资本半壁江山的收购基金的运作。二是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需要的基础设施、产业战略投资和地区投资基金(在我国称为产业投资基金)也是需要大力发展的,显而易见的是这类投资是无论如何不能划归创业投资的。其次,这种观点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在美国,创业投资只是私募股权投资的一种形式。正是由于私募股权市场的发达才为创业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忽视私募股权市场的存在而仅关注创业投资不免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嫌。因此,要发展创业投资就必须奠定良好的私募股权投资的制度和环境,否则事倍功半。最后,说到底,我们是学习具有发达资本市场的美国的先进经验,还是学习落后于美国但领先于我国、同样是以银行融资为主的欧洲的经验。在欧洲,人们往往把私募股权资本等同于创业资本,把并购基金等同于创业投资基金,这种观念显然是落伍的。在欧洲正在学习美国资本市场经验的时候,我国不应该步以银行融资为主的欧洲的后尘,而应该直接学习美国的先进经验,用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的分类方法指导我国发展和完善私募资本市场。
把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相混淆
在我国,研究创业资本的有些学者认为创业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研究产业投资基金的有些学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囊括创业投资基金。形成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各自表述。造成这种概念对立和相互混淆的根源是没有站在私募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基金的高度来看问题,心中只有创业投资或者产业投资,所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研究者只有站在私募股权基金或者私募股权市场的高度,才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在私募股权基金或者私募股权市场的大范畴里,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收购基金、重整基金等就能相安无事、各得其所。 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理论存在着用创业资本理论张冠李戴的错误倾向。一是无中生有,编造和臆想美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二是张冠李戴,用创业资本的理论和数据对产业投资基金生搬硬套。 我国的创业资本理论存在着否认产业投资基金的错误倾向。有些研究创业资本的学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没有存在的依据,无非是用美国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不存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论据。其实美国不存在产业投资基金在并不意味着中国不存在,发达国家不存在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不存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虽然产业投资基金的理论很不成熟,名称也是土造的有待商榷,但是在发展中国家有需求,投资基金的创新者能从中获利,实践就证明了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价值。产业投资基金的存在与否,不是理论论证合理与否,而是实践是否需要。产业投资基金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所决定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针对其存在的资金缺口和不均衡发展所进行的一种私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地区发展基金和产业战略投资。就是因为产业投资基金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幼稚,才需要理论的探索和完善。回首创业资本的创建初期,创业投资在理论上也是讲不通的,但是实践需要,就发展起来了,理论也完善了,并且创造了新的创业投资机制,引领了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一过程放在产业投资基金也同样适用。
认为私募股权资本仅仅投资企业上市前的阶段
在特定情况下,上市公司也需要私募股权融资。首先,私募股权资本的重整基金投资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该公司就失去了从公开市场融资的能力,只能通过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资本通过杠杆收购、管理层购进(MBI)和管理层收购(MBO)等手段,向经营困难的公司提供融资,以帮助其重整或者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实现从亏损到盈利的逆转,然后通过重新上市或者转让获取利益。其次,私募股权投资于公众股权(PIPE)。PIPE投资主要是指公众股的私下配售,通常在主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打一个折扣。以前对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在传统上被认为是投机者的选择,而现在越来越吸引风险投资家的目光,就是创业资本也投资拯救上市过早而衰退的创业公司。有些创业投资基金在进行创业投资的同时,把很大一部分资本投资在创业企业重整这种副业上,他们发现拯救衰退的上市公司并使其恢复到以前的水平,蕴涵着巨大的利益。许多创业投资家把与上市公司的这种交易视为一种扩张期的创业投资形式。由于股票市场不景气而导致过早上市公司大面积股票下跌和陨落,但是其中仍然不乏一些因过度扩张所致但质量较好的公司,因而创业投资家可以按其部分支付成本作价收购,可能创造出跟创业投资项目差不多的回报,甚至还可能获得3~10倍的回报。近几年来,国外私募股权基金购买的企业大部分都是上市企业,一些分析家将私募股权基金视为经济私有化的另一种模式。其操作不是购买国家财产,而是使企业远离证券市场监督等公共视线,采取压缩开支的措施,在短期内使企业效率大大提高。 虽然私募股权资本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但是认为私募股权资本不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的观点是片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