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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城市管理工作,用精细化管理机制取代“扫荡式”执法,切实做到了用好权、执好法,为人民把城市管理好、维护好,真正让人民群众受益于城市管理,体现出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在考问城市管理执政能力上,安阳市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俗话说,一个城市三分建七分管。但多年来,由于城市管理呈粗放型态势,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城市管理不仅没能有效改善市民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反倒制造了新的矛盾。群众将其归结为“一跺脚,二瞪眼,三掀摊子四罚款,不用问肯定是城管”;“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研究就是扯皮”。这些话,值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好好反思。 安阳市的实践,给了我们几点启示: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需求”与“供给”的关系。作为一个城市的党委和政府,必须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提高城市品位和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上下功夫,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良城市管理成果。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脸皮”与市民“肚皮”的关系。要坚持把群众就业谋生问题放在首位,用“弱势思维、换位思考”的方式去制定决策。在既方便市民生活又保持市容整洁有序方面探索“双赢”的途径。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自律”的关系。以人性化执法的方式去感化群众,让群众深切感受到身边环境的变化,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努力实现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良性互动和和谐共荣。 四是要正确处理好“繁荣”与“市容”的关系。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相和谐,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相和谐,管理与服务相和谐,维护好经济繁荣和良好的市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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