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07-08-28    新华社记者:张晓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部署当前城市住房工作。在各地城市房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城市住房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体现了中央对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高度关切。
  住房问题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此同时,部分城市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
  安居才能乐业。保证包括低收入群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买得起房、住得上房,是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全体人民共享的重要体现,是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的重要内容。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仅靠市场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行不通的,必须由政府来提供保障和支持。因此,《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当前解决民生问题、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方面来抓,这是十分必要的。
  各地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国务院意见的意义,把城市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积极探索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有效办法。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的要求,把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当前发展房地产业的重要内容,努力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供给,缓解住房供求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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