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特区,这我知道。特区得风气之先,开放最早,发展最快,人均收入最高,坊间有句俗话,叫“到了深圳,才知道自己钱少”,这我也知道。但我没有想到,如今在深圳的打工者中,还有人拿着850元(没有加班费)、612元、570元、530元的月薪,他们有的是流水线上的工人,有的是餐馆的服务员,有的还是有一技之长的电工;而去年深圳制定的市区最低工资则是810元,也就是说,这些打工者几乎都没有拿到法定的最低工资。还让我想不到的是,在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看来,深圳的最低工资去年已算是作了“大幅提高”,于是揣测,这“大幅提高”之前的最低工资,不知会低到什么程度?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今年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还要调整,但“调整有可能是调高、调低,也有可能是不变”。面对方便面也涨价的生存现实,深圳市的这一“劳动保障”,让深圳的打工者惴惴不安,一封要求增加工资的公开信,已经递交给了有关媒体,上面有了上百个深圳打工者的签名(8月7日《南方都市报》)。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为了保障打工者的劳动权益。老板支付的工资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就涉嫌违法。要是在公开信上签名的打工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则深圳就存在着工资标准显属违法的企业,而深圳的劳动保障部门似乎并没有给打工者提供应有的保障。单凭绝对数,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能是全国最高的了,但参照深圳的消费水平,810元,在深圳只能是最低的工资水平。要是作个比较的话,我估计,深圳所有从事劳动保障的官员,都有可能拿着10倍于810元的月薪。是从事劳动保障的官员干着10倍于打工者的活?还是从事劳动保障的官员作出了10倍于打工者的贡献?……我知道,这种意气用事的追问没有任何意义,但我想问出的是,深圳从事劳动保障的官员,难道对深圳打工者的生存现状就没有丝毫的了解与同情?他们已将“每月的生活费用控制在300元以内”,而今年“300元已经过不了日子了”,他们于是才有了调整工资的祈盼;而对这样的祈盼,劳动保障部门的声音竟然是:“调整有调高、调低、不变三种可能。” 这样的答复无懈可击,释词无误,界定准确,逻辑严密,余地广阔,留足了后路。无论这表现的是治理的智慧、处事的经验,还是行政的惯性,都让人不得不折服。但折服之余,却又不免读出一点智慧背后的冷漠、经验背后的冷峻和惯性背后的惰性。谁都知道,整个中国经济处于劳动力的低成本运行状态,今年物价又不断攀高,在深圳这么一个钱不当钱的地方,打工者尤需得到强有力的劳动保障。怎么就不能展示一种晴朗的趋势,表现一种“劳动保障”的姿态?好在巧妙的回答里包含了三个选项,但愿深圳的打工者多虑了。虽然这“调整”里有“调低、不变”两种让人不愿看到的可能,但依然还有“调高”这一让人期待的可能——毕竟劳动保障部门是“保障”劳动的,孰知冷峻后面不会蕴含着温情呢!更重要的是,深圳的最低工资,本身就是全国的标高,要知道,不仅深圳,全国的打工者,都对深圳的最低工资存有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