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部门对“小产权房”的一片喊打声中,济南走在了最前列。一周前,济南市政府以城市规划之名,对在建和已建成的一些“野楼盘”(“小产权房”)强行拆除,济南市政府称要用两年时间强力肃清该市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的“野楼盘”。伴随着小产权房的轰然倒塌,尽管不乏叫好之声,但争议却甚嚣尘上。对于济南市政府将强力拆除归之为“民生大计”的宣传,批评也更加严厉,认为强拆事实上粉碎了城市下层居民“想有一个家”的梦想,“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在学理上是愚蠢的”。(7月26日《南方周末》)
尽管建设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曾多次出台政策,告诫市民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因为此类房屋“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然而,“小产权房”的建设与销售依然火爆。这说明“小产权房”在中国有着广泛的市场,也说明高价楼多么的不得人心。但是,符合民意的“小产权房”被强制拆除,而不得人心的高价楼却坚挺着,这不是地方政府公开与人民为敌吗? 众所周知,“小产权房”的出现和高价楼的出现,其背后都是政府在起关键作用,但是所受的待遇却不同,“小产权房”被强拆,高价楼被合法化。民众感到无奈和遗憾,为什么政府不把暴利的老百姓住不起的高价楼拆掉?在改善民生问题已成政治问题的今天,为什么地方政府还视民生为无物?难道让楼价越来越高甚至保护楼价只升不降才是政府的责任吗? 有人说“小产权房”扰乱了正常的公平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在我看来,“小产权房”的出现是民众的期待,是正常的公平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回归。而高价房才是在扰乱正常的公平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因为房价高不是成本高,而是其中暴利多、腐败严重造成的。房价高不只是在扰乱正常的公平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还是在给构建和谐社会制造障碍。“小产权房”被强拆,高价楼被坚挺,这是民众最不满意的,更是民众最不理解的政府举动。 是的,我们无法否认“小产权房”确实存在问题,但是存在问题就该被强拆吗?高价房比“小产权房”存在问题更多更为严重,为什么没有人去拆除呢?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老百姓住得起的“小产权房”不是政府的项目,政府从中得不到好处,而高价房虽然不得民心,但政府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好处,“小产权房”的出现必然冲击高价房,这就是有的政府宁可用上百亿元去强拆“小产权房”,也不愿意用上百亿元去给老百姓盖房的原因。政府的利益要高于老百姓的利益啊。 然而,违背民意的强拆“小产权房”与“坚挺”高价楼,似乎被地方政府当成了正面新闻,老百姓买不起房没有政府部门出来道歉,高价楼“坚挺”没有政府部门出来道歉,似乎还有邀功的味道。这样的政府是多么不和谐的啊。况且,即使“小产权房”有问题,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只要不存在安全问题,也应该使之完善相关政策,作为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使用,变成老百姓的民心工程,岂不更好?政府强拆“小产权房”,或许也是在拆除老百姓对政府信任之墙,政府“坚挺”高价楼,或许也是在“坚挺”腐败和与民争利的政策。 “小产权房”是不是该强拆,高价楼是不是该“坚挺”,是民众与开发商、政府的博弈,也是对政府是否真正为民的一次考验。希望政府认真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