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中的政治态度与经济手段
    2007-07-30    作者:马涤明    来源:南方网
  房价问题早就被上升到政治高度了,媒体上时不时出现一些诸如“住房是谁的政治?”、“某某市长与住房政治”之类的讨论和争议,还有一种观点干脆说“百姓住房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在一片“住房政治”的声浪,以及强烈要求政府以行政手段调控房价的呼声中,住房价格的市场属性被忽视和冷落。
  房价所以是政治问题,是因为住房关系民生,人们买不起住房政府不可以袖手旁观。欧美一些国家个人拥有住房比例达到70%、88.5%,很大程度有政府干预的结果,比如美国实施的“人民买得起的房子”政策。
  然而,我们这里的情况则是,政府伸出了“看得见的手”以后,房价却越调越高,百姓不领情,开发商看笑话,以至于政府开始避谈房价。“看得见的手”何以失灵了呢?依笔者看来,问题或许出在切入点上。
  京华网7月27日的消息说,5月以来南京市物价部门连下三道金牌,在全国首次以“限定利润率”的方式调控房价,开发商则软硬兼施,以种种手段囤地囤房对抗调控。笔者以为,政府部门以强制手段打压房价,不论有无法规政策依据都是不足取的,因为它不可能从根源上解决房价问题。商品价格尽管受这样那样的因素影响,但总体上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如果说政府是守夜人,房价是一场大火,需要守夜人来扑灭,那么以行政权力强压房价的做法只能扑灭一些火苗,而无法扑灭火源。政府可以规定房价,但是开发商囤积房产不出手,或是导演假购销,或者效仿方便面的价格联盟,来个集体对抗或消极怠工,恐怕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难道政府还能“责令”限期出售和“计划开发”不成?房价走高并非积弊于一日,政府欲毕其功于一役是不可能的,也称不上是一个智慧型政府的所为。难怪有一种声音质疑此举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
  房价实高或虚高,不管其中掺杂着多少因素,供求决定价格的市场法则都永远不会失效。供求关系才是大火的源头,控制源头才能灭火。这方面我们国家有过成功的先例。上海解放初期,一些投机商曾经大肆囤积粮棉、布匹、煤炭等民生必需品,操纵重要物资扰乱市场,掀起了三次物价暴涨的风波;但政府没有使用行政强压的手段,而是组织调集各地货源解决供应,很快就平抑了物价稳定了市场。这就是解决供求矛盾,顺应市场法则的结果。对于商品房市场,我们可否“组织货源”平衡供求呢?在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制度方面,各地政府都存有相当大的空间,是可以大有可为的。试想,如果地方政府能够保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的建设用地,有计划地逐年交付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中低层以下收入者及困难户居住,城市商品房需求还至于如此旺盛吗?需求旺不起来,房价怎能如此疯涨呢?
  遗憾的是,很多地方政府对此不很感兴趣。原因很明显:这类用地为划拨取得,政府将损失可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以及其他各项税费,对GDP数字也大有影响。建设部今年初的通报显示,到去年底尚有145个地县级城市未能建立廉租房制度,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建设部网站07年2月15日)。近年来不断听到经济适用房建成政府机关高标准宿舍楼以及经济适用房经济不到穷人头上的报道。政府对廉租房的冷漠,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的变味,不但让富人们分了穷人的一杯羹,同时也是对房市需求的推波助澜。
  很多实例都证明,一些地方政府在房价问题上,要么措施不利,样子多收效少,要么说一套做一套,所以,房价越调越高也不奇怪。奇怪的是解放初期我们能够在上海成功地实施以经济手段调控市场,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却对于房价问题束手无策。是何原因?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态度决定一切,房价问题也一样,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态度。解决房价首先是政治问题,因为它需要一个正确的政治态度。房价又是经济问题,因为它需要以正确的政治态度为前提的经济手段。所谓“正确的政治态度”就是为民生着想,让政府之利于民;所谓“经济手段”就是尊重市场法则,着眼于供求关系,控制“火源”而不是“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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