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7-06-29 新华社记者:何丰伦 梁思奇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广西宜州市行政中心日前被媒体曝光,这幢严重超标的政府办公楼,花费9328万元,其规模之大,装修之时尚豪华,在当地堪称“标志性建筑”。它受到曝光和查处,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表明中央不允许、群众不愿意这类“标志性建筑”的存在。 “原来的想法是把办公楼建设气派,就有了从县级市向地级市升级的‘本钱’,还可以拉动当地房地产市场,没想到现在一曝光,什么都没有了。”近日,记者在宜州市采访时,一位熟悉超标豪华楼建设内幕的领导懊悔地说。 这位地方领导说的话,发人深思。大建楼堂馆所之风盛行,从经济根源上看,一些地方领导还是没有摆脱“GDP出政绩”的惯性思维,一方面通过层层加码的招商引资指标,来谋求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则以“本地属于欠发达地区,房价仍有不小上涨空间”为由,千方百计“吹大”房地产泡沫,希冀从土地拍卖、房地产税收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尽管宜州市的超标办公楼被上级河池市明文要求减少建设面积,但在“建设规模大一点,为宜州升级地级市做准备”的心态驱使下,违规建筑仍然畅通无阻。 宜州市修建市政中心大楼耗资9328万元,而全市年财政收入不过4.08亿元,为建设这一市政中心,当地政府拿出相当于全市一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财政局负责人承认,为了弥补资金缺口,城市建设配套专项资金被挪至大楼建设上。为了满足报建要求,甚至把殡仪馆等单位都纳入要进驻市政中心的“名单”中。 党政机关滥建楼堂馆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典型表现。对这股歪风,如果不打出重拳,令行禁止,有可能陷入“清理——反复——再清理——再反复”的怪圈。 目前党政机关建设楼堂馆所的自查工作已经结束。以往的教训表明,对于这种自查结果不能过于乐观,必须由有关部门严格核查监督,防止违规者蒙混过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腐败行为。要真正把这股歪风刹住,就必须落实“问责”制度,对于违规行为,要追究“拍板者”的责任;对于违反城市规划、资金管理、建设程序等问题,要追究职能部门的责任;要防止一些地方以“集体决策”为借口逃避责任。对于违规修建的楼堂馆所,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置,不能以“既成事实”为由超标准使用。只有将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才能避免这项深得民心的工作“走过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