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乱相应当严加治理
    2007-06-15    新华社记者:周婷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与全国牙防组形同“连体”的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在资金运用与管理方面的种种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家基金会存在的问题,其实反映了当前我国基金会管理带有共性的种种问题,那就是外部监管乏力,基金会内部管理混乱,原本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往往成了某些单位的“小金库”,成了少数人谋利自肥的“合法”途径。基金会的种种乱相,应当下大力气治理。
    对牙防组的审计结果表明,牙基会使用票据为牙防组收取赞助等款项;使用外汇账户提取外汇,用于牙防组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原本独立、公开的基金会账户成了违规金融操作的平台。
    牙基会的2005年度工作报告书显示:该基金会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73.42%,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17.32%。这与《基金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呈颠倒之势。出现这一情况的不仅仅是牙基会,民政部网站上公布的84个基金会的2005年度工作报告书,超过半数的基金会达不到条例的要求。
    按照条例的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但近年来,一些基金会暴出的问题已经背离了基金会的宗旨,甚至有人认为某些“基金会”是打着慈善的名义“圈钱”。
    有的基金会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有的擅自挪用捐赠收入,有的利用捐款进行违规投资致使资金流失,有的很少或者不开展公益活动……尽管问题繁复多样,但都有着同一条根源,那就是有关部门对基金会的监管乏力、内部管理存在“黑洞”。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基金会管理主要采取年度检查办法。年检不但不能实行监督基金会的财务及公益活动状况,而且报告中只列出基金会收支的总数,不能清楚地反映基金会“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基金会的运作处于不透明状态,主管机关、捐赠人、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监督都缺乏有效的途径,基金会的监督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自我监督”。监督主体的缺位给基金会的违规留下了空间。
    在我国1144个基金会中,有800多个都是公募基金会,其基金主要来自社会的捐赠,基金会如果违规,造成的基金流失不仅是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伤害到民间组织的社会信用,严重影响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治理基金会的乱相,首先要加大基金会信息公布力度,基金会的专款流动过程要装在“玻璃口袋”里,便于社会公众等各方监督。
    要治理基金会的乱相,就要加强对基金会理事会的监督。如理事会组成人员是否合理,理事会的决策是否科学民主等。牙防组与牙基会扯不清的利益关联,就与其中一些人员两头兼职密切相关。
    此外,治理基金会的乱相还要鼓励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我国现有的公募基金会大多数相当于“公共筹款机构”,容易出现问题且社会影响大。而非公募基金会的捐赠方是固定的,不能向社会公众募捐,这类基金会更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财富的第三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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