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浪费是对民生利益的直接挤压
    2007-06-04    珑铭    来源:上海证券报
    6月2日,中央纪委等七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
    从通报情况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铺张浪费行为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的地步。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的综合办公楼,办公用房层高竟达4.2米,仅内外装修费就花了2005万元。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现有编制内人员10人却建造了建筑面积多达2557平方米的办公楼,人均面积高达255.7平方米,另有监察车辆10辆,平均每人一辆。
    办公楼的建设资金基本上来自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就是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其最核心特征。当主管财政的财政局首先拿出一亿多元为自己谋利,必然造成公共产品投入的减少。尤其是在那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受财力限制,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产品不仅数量不足,质量也难以保障,倘若有限的财力再被有关部门分流到自身的利益领域,民众所享受的社会福利的减少几乎是难以避免的。
    除了公共性,公共财政的重要特征还包括公平性、公益性和法制性,它要求财政政策一视同仁、无差别地对待所有的企业和居民,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追求社会公益目标,并以法制为基础,实行规范管理。而一些政府的铺张浪费,与这四个特征全部相违背。
    危害还不仅限于此。以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例,该局10辆监察车,有4辆为接受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资助63万元购置。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为何愿意赞助安全监察局?利益交换其实是免不了的,而作为公权力持有者的安全监察局,除了在其职权范围内对赞助者“网开一面”之外,又能拿什么去与之交换呢?一旦这种交易达成,必将对公共安全造成伤害,使一部分人的生命安全裸露在巨大的危险下。公权力掌控者得到一分钱的赞助,它所让渡给对方的利益恐怕要数倍于此。当负责安全监察的公权力机构与被监管者走到一起,层出不穷的矿难和带血的煤,就难以淡出人们的视野。
    铺张浪费很少是单独进行的,往往与腐败行为相伴而生。中纪委的通报指出,甘肃省建造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最小的181平方米,最大的247平方米,这种占着经济适用房计划指标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实际上成了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相对应的,是那些低收入者住房保障利益的被挤压和剥夺。当本应以民众利益为重的官员,以“近水楼台”的优势分享公共财政,必然会对社会和谐埋下隐患。
    政府铺张浪费行为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财政部门,二是审计部门,三是人大,四是公众。从目前来看,由于预算的刚性不足,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有限,加之有些财政部门自己也带头搞铺张浪费,这种监督难以发挥作用。审计部门和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目前仍有许多障碍。至于普通民众,由于预算不够公开,民众的知情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监督作用难以发挥。而且,在现在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下,GDP为核心,本来作为核心地位的公共利益却不在此列,导致官员对公共利益的追逐缺乏基本的动力。
    动力的不足和监督的缺位、乏力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铺张浪费冲动很容易得到释放,如何加强监督,促使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公共产品投入为先而不是以个人利益为先,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值得决策层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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