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教授柴效武在最新一期的《人民论坛》上刊文剖析了“弃官从商”现象。文章指出,官员在离任之后,虽然手中权力大大减弱,但仍然能利用其在任时结交的各种关系,把握好其在任时事先的“感情投资”,在离任后一并收获。这种权力与金钱之间的转换,催生了“权力旋转门”现象的大量出现。(中国新闻网5月24日)
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和力度的不断加大,那种基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观念而进行的“即时腐败”,由于并没有太大的隐蔽性,很容易被发现和查处,于是,权力腐败便从技巧上寻求突破。“权力旋转门”现象就是典型代表。当权力和金钱可以跨越时空进行“期货交易”,说明权力腐败已经“期权化”。 “期权化”权力腐败的直接后果,就是权力腐败的隐蔽性更强以及反腐难度更大。一个当时没有收受贿赂的官员,其决策失误或者决策不公,至多涉嫌渎职侵权犯罪。虽然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数据,渎职侵权犯罪平均个案损失接近贪污犯罪的17倍,但由于长期以来渎职侵权犯罪都被容忍和谅解的既定事实,没有“即时收益”的腐败行为,一般并无太大风险。这种情况下,为了降低自己的腐败风险和成本,官员倾向于“期权化”滥权就再所难免。 专家将这种现象视为“权力过期不作废”,这种说法其实并不确切。因为官员用来谋取利益的权力,依然是其在位时掌控的权力,只不过权力的变现期,由其在位时转移到离任后。而且因为不在职位上,其所获取的“变现收益”,更容易逃避法律约束。 深究下去就会发现,“权力旋转门”之所以能盛行而且令反腐者鞭长莫及,就在于这种“期权化”在双方当事人间有着高度的默契度,很容易达成“攻守同盟”。按理说,作为“期货交易”的先行给付方,即权力腐败者,其预期利益能否变现存在巨大风险,因为“过期权力”从来都不是“腐败交易”的资本。但之所以另外一方会如期履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民主程序缺席之下,公权力已被“私有化”了,它并不因为某个官员离任而不复存在。 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完善行政权力行使的民主参与和监督程序,让权力的行使“去个人化”,就成为当务之急。当一个人的预期利益是拜法治和规则所赐,而不是官员个人的恩赐时,其根本不需要与某个官员进行费时费力的“期货交易”,而只需要和民主法治进行“现货交易”,而这也正是法治和人治最大的区别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