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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没有一家机构“吃皇粮”能像中消协这样引起如此之多的舆论关注,众人七嘴八舌说的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希望中消协在拿到财政拨款以后,依然是肯为广大消费者撑腰说话的一个组织。 人们对消协职能转变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实在是被一些不法厂商给逼出来的。这年头,花钱买东西或消费,一不留神就会碰到伪劣商品,吃亏上当之后怎么办?找厂家往往是不认账,上法院打官司毕竟不容易,请消费者协会给评评理,就成了老百姓惟一可以出口窝囊气的选择。如果连消费者协会都顾不上理会普通百姓的诉求了,消费者再遇到难事找谁去? 本来,市场经济的买卖双方在权益上应该是平等的,作为卖方的厂家或商家在出售商品或服务的时候,必须按质论价,不能以次充好,而作为买家的消费者则有权维护自己应该得到的合法利益,一旦利益受损,相关厂家或商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厂商玩起了靠蒙骗消费者谋取暴利的把戏,此外某些国有企业也凭借自己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不时用“霸王条款”来侵害消费者利益,当消费者发觉上当受骗、想讨个说法时,却往往困难重重。因为不管面对哪一个厂家或商家,作为个体的消费者都明显处于弱势。尽管在发生买卖纠纷时,消协不一定能为消费者解决所有遇到的问题,但它毕竟是站在广大消费者一边,并敢于为消费者说话的。起码,有消协的帮助,老百姓与厂商打官司胆子也会壮些。 因此,中消协应该充分理解社会大众对其身份转变的担忧,在成为“官办”以后更加强化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与功能,而不是走向相反。所谓财政拨款,其实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没有理由不为民众做事。所以,不论中消协的职责是“事前预警”还是“事后维权”,都需要踏踏实实地为消费者做点实事。倘若端上“铁饭碗”以后就只会做官样文章,弄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糊弄老百姓,对消费维权并没有多少实际的帮助,这样的消协有必要让他们浪费公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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