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让公众参与制订“红头文件”
    2007-04-19    禾刀    来源:广州日报

    近一段时间,一份出自福建平和县的“红头文件”备受舆论质疑:没有初中毕业证,就不给办结婚证。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呼吁:“应尽快修改《行政诉讼法》,扩大‘民告官’受案范围,让老百姓能起诉政府的‘红头文件’,接受司法审查。”(4月18日《中国青年报》)

    也许,作为一项事后亡羊补牢式的纠偏措施,让公众有权状告“红头文件”确实很有必要,但如果能够制订一项让公众最大程度参与制订“红头文件”的“预纠”机制,从一开始就避免那种闭门造车,不切实际乃至贻笑大方的“红头文件”呱呱坠地,岂不更好!
    一些“红头文件”之所以一降生便“水土”不服,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起草者(部门)更多地站在自己角度制订文件,有的是为了行政方便或地方私利,有的则干脆是为迎合个别领导的一己私利,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媚上”文件,不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没有充分反映群众意愿的文件要是不出错、不出丑,那才叫怪。
    我总觉得,让公众参与“红头文件”的制订,算不得是什么掉价与添乱子的事,集思广益只会有利于问题考虑得更为周到更切合实际。如果只是等到文件出错后公众来告,亡羊补牢虽为时不晚,但毕竟有“羊”已亡,损失已成无法扭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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