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防“贼”比防民更重要
    2007-04-18    作者:邓清波    来源:大河报

  住房公积金应当给老百姓买房提供方便,可它却变成了一根鸡肋,很多人对公积金贷款望而却步,原因是公积金贷款手续非常繁琐。一次公积金贷款,涉及四个机构,仅在贷款担保服务机构,就要经过借款申请、咨询、初审、信用评估、初审取件、等待电话通知、面签、转银行等八个必经程序。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仅购房者跑着累,房地产开发商也耗不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和成本。(中央电视台4月17日报道)

  公积金贷款之前履行一些必要的手续无可厚非,但当这些手续变得让百姓不堪其繁琐时,它就变成了一种苛刻,一种对民众权利的漠视和凌辱,因为它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安全,而是见证了相关部门的懒惰、低效。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繁琐的手续对公民层层设防,但没能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3月21日建设部在其网站上透露:截至2006年底,全国还有41.87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挤占挪用。之前,国家审计署3月9日公布,2006年被审计署关注的45个城市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违规资金高达200亿元以上!
  原来,公积金制度在严防百姓的同时,却根本管不住真正的“贼”,那就是来自内部的权力黑手。早在2005年,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最近查处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港分中心原主任王宝增挪用住房公积金一案大致金额又有1亿元之多!(见《第一财经日报》)
  公积金本是百姓从自己工资中省吃俭用节约的钱加上单位补贴的钱,随着银行贷款利率再次上涨,利息负担变得更加沉重,住房公积金对于广大普通百姓的重要性更加不言而喻。公积金应该尽可能地方便百姓,但现在它却倒过来,成了某些权力黑手任意提取的私人金库,成为某些贪官污吏放荡享乐的资本!
  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当前的公积金制度具有“防民不防贼”的缺陷。其实何止是公积金制度,医疗领域,各种豪华的病房先进的设施为富人们官人们提供了更好的服务,而广大百姓却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陷阱里呻吟;公共财政领域,百姓要想了解一个地方的财政收支状况要遇到种种障碍,几乎不可能,而地方官员一个念头就能决定巨额公共资金投向哪里。一些事关民生的政策,往往都是对百姓层层设卡,而对权势却难以设防。
  归根到底,住房公积金制度等公共政策之所以会陷入“防民不防贼”的乱象,是因为这样的政策、法规本身往往就是“部门立法”,由权力部门主导制定,因此首先反映的必然是部门利益、官员意志,而不是服务百姓。所以,要改变这种荒谬状况,就必须让百姓自己掌握解决民生问题的主动权,一方面加大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另一方面,各种事关民生的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充分体现民意,让人民自己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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