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走出去 两个问题要注意
    2007-03-23    姜汉忠    来源:经济参考报

  笔者是做著作权许可转让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版权贸易。著作权许可转让可以说是文化交流的一种常见形式,也是一种易于操作的模式。在著作权许可转让过程中,图书是主要载体,任何一种其他形式的载体都不如图书见效快。从某种意义上讲,图书的版权贸易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一个突破口。
  这么多年做著作权许可转让工作,有一个问题我们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那就是倾听海外人士对我们工作的反馈或者意见。我们很多人依然按照“以我为主”的观念去和海外人士打交道,由于我们的想法和做法与人家存在巨大差异,有时候就很难达到我们预想的效果。
  从眼下来看,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注意倾听海外有关人士对我们文化产品的意见,改进或者去掉那些不适应人家的内容或者形式。几年以前,我们做了一套书,书中列举了汉语水平考试需要掌握的词汇,考虑到其中不少词汇意思很简单且一般学习汉语的外国人都能知道,编者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不易掌握的引申意义上。在一次书展上,笔者遇到来自韩国出版社的朋友。她觉得我们这套书的编辑和编排都是不错的,不过,有些地方编写的时候似乎太想当然了。比如,书中对一些词汇的解释,只有引申义,没有原义。韩国人对汉字确实比较熟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书中列出的词汇的原义都知道。如果不知道原义,就去看引申义,无异于沙土上盖大楼。还有一次,我们编辑的书中放了不少插图,在北京的留学生很喜欢,可是海外的出版商认为插图是多此一举。由此看来,注意倾听海外相关人士的意见,对我们的图书以及其它文化产品走出去大有好处。
  还有一点,看看我们在操作上有哪些问题值得改进。包括图书在内的文化产品走出去,不可能是单向的,走出去的同时,也要“请”进来,就是允许人家的文化产品进入我们的市场。如果我们在“请”进来的问题上操作不规范,甚至缺少诚信,走出去的时候就会遇到类似问题。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我们的书人家买走了,对方的预付款也付了,当地版本最终却没有出版。究其原因,形势变化可能是其中之一,合作伙伴没有把履行合同当回事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两年前,笔者在参加法兰克福书展之前,受某家出版界媒体的委托,给海外一些出版机构发了一个问卷调查。反馈的信息告诉我们,海外合作伙伴的意见我们需要倾听,相当一部分反馈对我们的某些出版社不能履行合同多有微词。有的海外出版社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马马虎虎,会给海外出版社留下不良的印象,当我们向人家出售版权的时候,人家也有可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作者为新世界出版社版权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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