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监督:反腐的重要一环
    2007-03-19    王治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根据宪法和法律,对预算进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和法定职责,预算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
  那么,预算究竟是什么东西?通俗地说,就是政府手中的钱,是如何来的,又是如何花的,有一个基本的打算。专业一点说,预算是关于中央或者某一地方行政区域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的基本计划,是全面地、集中地反映政府收支运作过程和情况以至整个国家机构活动的窗口和途径。通过预算,人们可以全面了解政府的工作,审视政府的活动。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监督,就是监督政府收支运作过程,监督政府将来源于社会成员贡献的财政收入,用于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同时,预算监督还可控制政府财政支出。通过预算监督,权力机关可以对政府支出的方向、规模、形式、结构等形成有效的约束。
  由此可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监督,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运作,特别是对政府花钱用钱加了一道安全阀。通过预算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些地方和部门乱花钱违规新建、扩建豪华办公楼,购买豪华轿车,用公款大吃大喝、搞超标准公务接待等等,拉响警报,敲响警钟,提前制止。无疑,这种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而且,这种监督经过宪法和法律授权,是最具效力的监督之一。
  从一些国家和地区反腐败成功经验来看,由有关机构对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支出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牟取私利。而我国的预算监督作为法律规定,既是一种硬性的制度,又是一种刚性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也完全可以在遏制腐败,促进政府廉政、官员廉洁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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