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日前在接受《人民论坛》采访时说,对上访“截访”不但花费巨大,还造成了矛盾的积累、堵塞民意通道。只要能以“权为民所用”的真情认真去工作,不是“截”而是“护”,不是“堵”而是“疏”,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任玉岭认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截访”、“控访”立即叫停。(2月25日《海峡都市报》)
“截访”、“控访”、“拦访”,这几个字眼,就是没有信访经历的人,大概也不会陌生。有公民到上一级部门去信访,地方上得知消息后,会不惜代价“截访”。任玉岭参事就曾遇上过浙江某地的“截访人”,上访者刚一上火车,截访者就乘坐飞机进北京,等火车到达时,截访人员已经等在车门口。他认为,其实很多社会矛盾就是这样长期“截访”积累起来的。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但在不少地方,这些刚性的规定,很多都成了一纸空文。 不惜代价“截访”,在以前,我们通常认为是一些领导把上访看成是“抹黑”、“添乱”。但,如果我们一味如此肤浅地审视,那就大错特错了。官员“截访”,暗含多少腐败鬼胎?——在国务院新闻办2月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干以胜说:“在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46.2%来源于信访举报。如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案件,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案件,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案件,都是根据信访举报查清的。”干以胜表示:“对于一些长期有信访举报和各种反映、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查清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突破了一批案件。” 在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近一半来源于信访举报!这个数据足以说明,上访是“抹黑”、“添乱”等看法或许只是某些领导“截访”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其深层次的目的是为了“掩盖”!为了掩盖或大或小的腐败问题!为了掩盖阳光下的罪恶! 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基本政治权利。而当信访成为我们反腐败的“助力器”和“突破口”后,不少贪官,便会不惜代价和手段,试图掩盖。 畅通民意通道,立即叫停“截访”、“控访”,并严厉追究导演“截访”官员的相应责任,是我们强力反腐中不可忽视的一大环节,也是惩治腐败的必然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