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投票器不是小事
    2007-02-26    周玉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湖南省衡阳市人代会开会没有表决器。当轮到对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时,一些代表提出要求清点赞成票的票数,结果,法院的报告因此就没有通过。
    一个地级市怎么就连个表决器都安不上,恐怕这不是因为资金问题,也不是因为技术问题。如果在思想观念上认为每年人大代表表决是重要大事,问题恐怕就不难解决了。
    不同的表决方式、不同的计票方法对民意的反映具有重大的关系。
    笔者想起在调查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听说的一件事情:某乡有一位乡长吃喝嫖赌、鱼肉百姓,还与黑社会有扯不清的关系。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时,为保证自己能当选,他精心设计了一套表决和计票方法:凡是投赞成票的票面上不划任何的标记,投反对票、弃权票或者另选他人的要划一定的标记。在选民投票的现场他又派出心腹来监视投票。选民们慑于他的淫威,都不敢在选票上划任何标记,结果这个乡长是高票当选。而在下一届的选举中,新来的书记了解到这一情况,改变了以往的那一套表决和计票方法,结果是这位吃喝嫖赌、鱼肉百姓的乡长落选。
    在同一时间由同一批代表对同一个报告的表决,仅仅由于表决方式、计票方法的不同就能导致通过或者不通过截然相反的不同结果。
    设计一个最能反映代表意志的表决方法和计票方法费不了多少时间、精力和金钱,但这些问题却是关系到民主、公正能不能实现的重要“小事”。类似的“小事”都解决好了,我们的民主、民意表达也会向前推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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