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和地位不能成为超生的理由
    2007-02-13    张非非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章文彪近日表示,对于名人、富人超生情况,浙江将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情节恶劣的,将予以曝光;辽宁省日前也出台取消违法超生的名人、富人社会名誉的新举措。这些政策措施针对的,就是当前愈刮愈盛的名人、富人超生之风。
    据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牟维勇透露,2000年以来沈阳先后查处700余例计划外生育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是私企老板和个体经营者。有的歌星、球星也公然在公开场合谈论炫耀自己有几个子女。除了富人、名人超生之外,官员超生近年也屡屡发生。如辽宁腐败官员夏任凡,原已有一女,又分别与妻子及家中保姆各生一个儿子。而安徽省的腐败官员刘俊卿竟然一口气生下六个儿女。
    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后,绝大多数家庭为了国家大局,也慑于法律和道德的约束,选择了只生一个孩子。直到现在,国家计生政策并没有任何改变和放松,但是为什么某些名人、富人就可以公然挑战现行法规,堂而皇之地成为多子女家庭呢?
    名人、富人超生主要有以下几招:怀孕后到国外去生育二胎;干脆移民到国外,生完孩子再回来;财大气粗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在政策允许的生育二胎的范围内,找到适合自己的漏洞加以利用;利用自己的名人效应或社会关系,采取变通甚至造假的办法突破法律和政策界限。
    计划生育是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制定的一项基本国策。名人、富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本应在行为、行动上对社会起到正面影响和示范作用。反之,如果他们带头破坏法律政策,其恶劣效应也必然加倍放大。如果都像名人、富人那样超生起来,说中国计生大堤有朝一日可能溃于名人、富人超生之蚁,绝不是危言耸听。
    名人、富人之所以敢于超生,说明目前的法律政策尚有漏洞。对于超生者,现行政策是要缴纳一定社会抚养费、公职人员将受到党纪政纪等处理。但超生一个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五万元,这样数额的罚款对某些名人和富人如同九牛一毛,根本不足以起到惩治和震慑作用,反倒为这些人打开了“超生之门”,使他们更加随心所欲地超生子女。
    名人、富人超生叫板国策,对现行计生政策的破坏性是显而易见的。计生法律是针对全体国民的,其公正性、严肃性不容置疑。多生孩子是多占社会资源,是对社会绝大多数遵纪守法公民利益的一种损害。名人和富人超生后,给予点名曝光还远远不够,还应给予更为严厉的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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