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择校费不能有"次公平"的容忍意识
    2007-02-06    曹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广州市长张广宁“我个人非常赞同取消择校费”的表态,使择校费的存废成为今年广东两会最热的话题。有32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废除择校费,也有官员认为当前取消择校费时机未成熟:对待“择校费”要非常审慎,不然的话取消后又产生新的不公平。择校费取消应在均衡教学资源的前提下,否则没有了择校费,可能就有很多走后门,产生新的不公平。择校费如果用得合理,对于学校和教育资源的发展是有好处的。(《北京青年报》2月5日)

    显然,这位官员是想给择校费戴上“次公平”的帽子:按照教育公平理念,按钱分配、交钱上名校的择校费虽然不公平,但可能是既有环境下分配稀缺教育资源一种较公平的选择,如果取消的话,会带来“走后门批条子上名校”这更大的不公平——为避免更大的不公,目前只能容忍择校费这种次优的公平。
    “次道德”是如今很流行的一种逻辑,比如,在不能禁娼的现实中,倡导娱乐场所摆放安全套是一种次道德;不能禁毒的情况下,倡导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是一种次道德;不能拒腐的情况下,把赃款用于公益事业是一种次道德——从功利道德的角度出发,笔者赞成在很多领域倡导“虽然也有坏处,但起码能避免最大危害”的次道德理念,但不赞成将这种理念移植到教育公平问题上。对教育公平不容有“次”的价值含混,不能容忍择校费这种“看得见的巨大不公”,在教育领域招摇过市。
    为什么在其他领域能容忍“次”的理念而在教育就不行呢?因为在诸多方面,我们还远远谈不上公平,权力和金钱优势赢者通吃,就业、分配、升迁、福利、市场等不公如毛细血管一样,密布于我们的社会。但对这些不公,人们即使不满也还是能容忍的,而教育不公则是人们无可容忍的——因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是人们信赖公平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一个遭遇再多不公而身陷困境的人,他起码可以通过知识改变命运,通过教育实现社会流动。如果连教育都不公平了,这最后的公平底线就沦陷了。
    所以,教育是不能容忍“次公平”思维的。政府在教育问题上应养成一种“公平洁癖”,穷尽一切努力实现最大程度的教育公平,而不能为某种看得见的不公论证合法性,择校费就是一种“看得见的巨大不公”:它造成了“有钱就读好学校,没钱就读差学校”的教育市场化现实,它使乱收费变得明目张胆、加重了公众的教育负担,它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
    用“会导致走后门这更大的不公”,来论证择校费的“次公平性”是站不住脚的。首先,你以为在目前收择校费的情况下,就没有人通过走后门的形式上名校了,你以为择校费就能挡住批条子了?现在有择校费,照样有走后门,照样有腐败和不公平,而且还很多;其次,在作为公平底线的教育公平问题上,不能用一种不公为另一种不公辩护,无论是批条子上名校还是交钱上名校,都应是政府致力消除的不公现象。拿“批条子之害”让公众接受“择校费这害”,这很像是一种勒索。
    最后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择校费这种“看得见的巨大不公”本就不该存在,也许取消择校费确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但那些问题并非源于“没有择校费”,而是源于政府在教育投入和均衡分配资源上没做好工作。政府要正本清源地通过弥补这些失职来消除新的不公,而不能依赖本身不公的择校费。就好像戒毒一样,戒毒会给吸毒者带来许多痛苦,但这种痛苦不能归咎于“不让其继续吸毒”,只能归咎于当初给他第一口毒品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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