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不应该为收入差距推波助澜
    2007-02-02    林大手(市民)    来源:河南商报

  过去15年中,虽然中国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但收入差距的扩大,已成为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1月31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系列收入分配报告显示,1990年~2005年,城乡居民平均货币工资收入最高最低行业之比由1.76∶1扩大为4.88∶1。(2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对工资差距过大,发改委列出行业垄断、教育程度、地区差别和经济类型四大原因,并特别指出政府调节收入差距力度不够。显然,前者是不同市场要素之间的差异造成的,这在收入按要素分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要仰仗政府的调节作用来弥补。但问题是,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并不完好,甚至在某些方面问题很大。
  在这则新闻的跟帖里,有网友说:“企业退休的科技人员与事业单位及公务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差距越来越大,就我们这个地区来说,事业单位的正高职称今年每月增加700元,但企业退休的同类人员今年每月增加155元,现在一个教授级高工的退休金抵不上一个环卫工的退休金,希望政府尽快解决。”
  人们对退休金政企差别过大不满,并非一天两天。内蒙古包头市18名县级企业退休干部曾致信《中国经济周刊》反映:当年同为战友、同学,同为县级干部,只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便有天壤之别:企业退休的干部,每月的退休金为900元左右,而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退休的,每月退休金3000元左右,仅退休金差距就3倍以上。
  据悉,2007年伊始,公务员又涨工资了。退休的老同志,退休金根据在职时级别同时上涨。可以预见的是,目前退休金政企之间3倍多的差别仍将继续拉大,并将继续对社会收入不公“助纣为虐”。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认为,发放养老金不是按要素分配,而是按需分配;不是初次分配,而是财政性的再分配;这里不应该再分级别和贡献。退休金政企差别是不合理的。退休金属于社会保障范畴,每一个退休者都曾为国家作过贡献,政府也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其生活,安度晚年,在政府和社会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但事实是,尽管个人劳动力素质的差别、级别和贡献在就业期间已经在按要素分配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可退休后这些差别仍旧主导着其收入——退休金的差别。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个体差别在退休后,由于不再为社会工作,已经失去了意义,不应该成为分配的基础。
  对退休者,政府和社会理应一视同仁,而不是现在的有差别对待。目前按个体在职时的差别发放退休金,这是一种不公,更是对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推波助澜。一个人在职时按要素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在其退休后仍旧长期存在,难道要把这种收入差距带进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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