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土地增值税预示房产暴利时代终结
    2007-01-18    洪巧俊    来源:江南都市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下月起须缴纳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业内人士称,这一政策将进一步缩小房地产企业盈利空间,但不会直接影响房价。
  从下个月起,我国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一税种如果能实行严格征收,不仅能使土地制度逐渐走向公开、透明、规范,还能遏制房地产的暴利。
  可以这样说,房地产暴利时代,随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也将终结。有意思的是这个消息公布后,地产股全线下挫,地产股的跌势再次加剧,整个板块跌幅达到9.78%,多只龙头股封死跌停板,个股也出现大面积跌停,同时拖累大盘出现三波大幅度的跳水走势。股民的“敏感”,难道不也是预示着房地产暴利时代的终结?
  自去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可见中央政府决心之大。我国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都是预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因为该税种为地方税种,各地的征收标准也不一。
  例如,南京普通商品房预征标准为销售金额的1%,上海开发商则表示,大多数开发项目的预征额为房屋销售价格的1%。这种象征性的征收,并没有征收到真正的土地增值税,让房地产商获得了更多的利润空间。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就能扭转目前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如果一些房地产商不做账、弄虚作假,以同行业对比法实行“就高不就低”征收,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就能迫使房地产商要走向透明和规范,地产行业也就会回归到社会的正常利润空间中来。
  房地产开发商拥有土地的数量以及获取土地的价格,在业界一直被视为“绝密”,购房者对此更是一头雾水。如果“清算”,他们还能“绝密”吗?正如社科院财贸所专家所说的,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亮出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间和空间“底线”,一方面使税务机构在征收这一税种时更有操作性;另一方面,也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的纳税义务。
  长期以来,地产行业始终笼罩着暴利的光环,房产大鳄纷纷进入“财富排行榜”,房地产商成了暴利者的代名词。事实上,他们盈利模式是利用制度和政策的空白,以极少的自有资金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这是在政策与制度不完备的条件下依靠特殊环境所形成的。除了土地制度没有公开、透明和规范,土地交易不是在“阳光”下进行,使一些人一夜暴富起来外,那就是房地产行业过高利润造成的。过高的利润就是我国一直没有开征土地增值税所致,以至让开发商赚了一个盆盈钵满,其中不少人是“空手套白狼”。
  “清算”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商的利润将被狠狠地“削”去一大块。只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到位,“清算”土地增值税落实到实处,房地产的暴利时代就将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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