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染要先治各级地方政府官员的脑袋
    2007-01-16    新华社记者:陈忠华 晏国政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日前召开的2007年山西省环保工作会议上,一位主管副省长在谈到各级政府官员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认识时,点名通报了9名没到会的县长。“巧合”的是这9个县在2006年全省的环保工作排序中大都位居后列,其中一个县全年的二级天数仅为15天。这位副省长还当众质问:这些县的环境问题这么严重,全省开这么重要的会议,县长为什么不来参加?会议精神将由谁去传达?环保工作靠谁去组织实施?
    山西省这位主管领导的质问已切中当前环保工作的流弊。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甚至缺位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开展环保工作的首要因素。种种事实也都表明,治理环境污染必须要先治治这些官员们的“脑袋”。
    当前,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轻视甚至漠视环保工作导致当地环保工作滞后的情况在各地普遍存在。2006年,山西省的几个县市因为环保工作滞后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记者同其中一些县市的主要领导交流时发现,他们出口必谈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是如何之快,对环保工作却避而不谈,直到被处罚时才“临时抱佛脚”,提出若干整改措施。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地方主要领导平时对环保工作认识上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视,才致使当地环保工作制度上不健全、把关上不严密、监管上不得力,最终导致当地环境问题日趋恶化。
    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在环保工作上认识不到位,关键在于其错误的政绩观。虽然屡经纠正引导,但当前惟GDP论的政绩观在很多地方官员中仍然大肆流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事例举不胜举。山西省环保局公布的一项调查也显示,有高达91.95%的市长(厅局长)认为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发展。试问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又有几名地方领导能真正重视环保工作?
    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在环保工作上认识不到位,还在于有关约束机制的缺乏。虽然各地在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制订了有关环保工作的约束性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制度很难落到实处。空置的制度无法对地方官员的决策思想做出督促和约束,他们自然也就对环保工作置之不理。
    认识决定一切,各级地方领导对环保工作的认识更是决定着当地环保事业的发展。要解决当前的环保难题,就必须宣传与制度并重,开展对各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洗脑”工作,并严格落实诸如“一票否决制”等地方政绩考核体系中的环保指标,首先解决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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