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召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强调在住房困难的大城市,大力发展公租房,以解决新就业人群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有人就此认为,发展公租房,是解决当前住房问题的根本之策。
重庆市率先表示用3年的时间建3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有言论认为“借鉴‘重庆模式’可以拯救中国房地产”。发展公租房真的能解决我国面临的所有住房问题吗? 在谈任何解决住房问题的模式之前,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城镇究竟有多少人是住房困难户甚至是无房户,需要为他们解决和提供的住房规模究竟要多大。如果按照现在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和开发商的住房供应模式,到2020年在我国8.7亿的城镇人口中,买不起房的无房户至少达到1亿人(据官方公布的城镇居民自有住房率87%来保守计算)。除此之外,目前我国城镇中大约有2亿人的人均住房面积还刚刚达到住房小康水平(人均35平方米)一半略多。他们同样也因为高房价而无法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 我们暂且不论“半小康”住房困难人群问题,仅就无房户的住房问题解决,看看通过公租房的方法有无可能解决问题。 如果到2020年,用十年的时间来解决1亿人口的无房问题,每年就必须为1000万人的无房户提供公租房。按照国家新近规定的公租房人均20平方米、户均60平方米的要求(城镇居民户均人口3人左右),每年全国城镇需要建设的公租房就高达2亿平方米(注:2008年我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仅有5.93亿平方米)。据媒体报道,北京公租房建设成本为6000元—8000元/平方米,如果以北京半年的建设成本来计算,全国各级财政一年为此就得投入支出6000亿元。而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也只有6.8万亿元。用于农林、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就业的支出,分别也只有3501.24亿、1981.39亿、1277.14亿和3296.66亿元,光发展无房户公租房需要的投入就占到这四项投入的一半以上。所以全国的财政不可能支撑用公租房的方法来解决无房户的住房问题。 根据财政部在今年全国两会所作的财政预算报告,尽管去年全国在保障性住房上的支出增加了202.7%,但一年的总支出也只有550.56亿元。就是把它提高到1000亿元,并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政府一年也只能提供3333万平方米公租房,只够解决167万人的住房问题。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公租房都不可能解决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的所有问题。 因此,公租房只能解决少部分人的低水平的“住有所居”问题。要使我国的城镇居民都能分享到社会发展改革的成果,特别是兑现城镇居民人均35平方米的住房小康目标,关键还是要多管齐下,发展经适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老百姓买得起的低价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