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闲置土地之前,国土部门自身先要硬朗起来,让土地“黑名单”先明朗起来。如果土地监管让一步,土地违法可能会前进十步;“黑名单”很有必要发挥积极作用。 一份有关闲置土地的“黑名单”成为舆论热点,该名单详细列出了省市、项目名称、闲置土地的受让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等内容。据报道,“黑名单”披露北京地区闲置土地共计160宗,其中有125宗地块是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而有35宗是企业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 这份“黑名单”对于清理闲置土地、鞭策地方政府加强监管、促进开发商开工有着重要意义。在房地产市场正处于深度观望的胶着状态下,关于闲置土地“黑名单”的报道自然触动了各方的敏感神经。 2008年国土部就要求各地建立土地违法“黑名单”制度。但是,毫无疑问,落实“黑名单”至少面临两重阻力:其一,阻力来自地方政府。有数据显示,54%的闲置土地主要是政府原因造成的,这意味着清理闲置土地首先要过地方关。其二,阻力来自开发商。闲置土地是开发商的理性选择,因为土地升值快于房子升值,不需要费劲盖房就可获得巨利。收回土地的政策又常不执行,所以风险很小。另外,土地是开发商贷款的主要抵扣品。 目前,泛海建设等开发商已经公开说明土地闲置是因为政府规划调整,相信其他开发商也有类似理由。如果囤地的开发商都制造客观原因实现囤地,土地“黑名单”岂不成了一张废纸?事实上,即便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其实也是因为监管缺位。 面对重重阻力,国土部门的首要工作是对媒体披露的“黑名单”中土地闲置原因进行调查确认,看看是官商勾结造成闲置,还是拆迁矛盾导致闲置,或是因为公共利益酿成闲置。对不同原因的土地闲置要对症下药。同时,对土地闲置多的地方政府要进行问责。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既是楼市调控的最大阻力,也是土地违法主体,所以只有严厉问责才能遏制土地闲置。既然“国十条”提出要建立问责制,我们就要用好问责这个武器。 不过,清理闲置土地之前,国土部门自身先要硬朗起来,让土地“黑名单”先明朗起来。如果土地监管让一步,土地违法可能会前进十步;“黑名单”很有必要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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