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涨价归咎房产中介是舍本求末
    2010-07-09    作者:知风    来源:红网

    对于房租上涨问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排,其下属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实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房租暴涨原因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近日形成了初步调研报告并上交给了住建部。报告认为‘北上广深’四城市的房租上涨幅度并不严重。房租上涨,除了季节性因素外,部分中介做“二房东”,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是主要城市房租上涨的主要因素。”(7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住建部报告的观点是:房租涨幅不大,是中介炒作推动房租上涨。而7月8日《东方早报》发表房地产业内人士凌嘉琪的《房租高涨,板子打在中介身上欠妥》,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不认为中介机构造成了房租上涨。房产中介的立场,决定了他们既没有这样的能量,也没有这样的动机来助推房租。”
  来自官方和业内人士的观点虽然相悖,但都是围绕房产中介,看似有的放矢,其实是舍本求末。针对房租涨价拿房产中介来说事,貌似冤有头债有主,但房产中介作为一种交易的中间角色,在买卖或租赁双方都想维护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它的作用是有限的,即便抬高或压低了成交价,也是在委托双方接受的情况下达成的,没有是否合理的绝对界限。只有在不成交的情况下,才是交易条件的不对称——那也是交易双方的事。(请性急的朋友且慢砸砖)我说这些并不是说房产中介不存在无良动机和起到哄抬的作用。但中介不是社会管理机构,它有逐利的本性,相对高的成交价必定对它有利。问题在于,它的“教唆”“推动”作用要经得起委托双方的衡量,也就是说要得到供需双方的认可,它没有强制哪一方必须接受的权力。那么,我们即使找到了房产中介这个“罪魁祸首”,又如何惩罚它?因为房租的高低不是由中介说了算的。
  按照住建部的说法,“部分中介做‘二房东’,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且不说房产中介有没有做“二房东”的资质,就算有,就算他们存在“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的做法,但住建部怎么没有把话说下去?告诉人们被推高的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的房租怎么会有市场?如果没有市场,中介不是在自寻死路吗?作为住建部,无视房地产市场早已失控的秩序,回避住房难的根本问题,片面强调房产中介的作用,莫非要让房产中介成为解决高房价引起的住房难问题的福利机构?这不要说中介的职能,就是它的能力也是无从谈起的。
  如果按照房地产业内人士凌嘉琪的观点:“房产中介的立场,决定了他们既没有这样的能量,也没有这样的动机来助推房租。”这也是违背事实的。笔者以为,房产中介既有助推房租的“动机”,也有“能量”。动机自不必说,只要有可能,谁会有利不图?至于“能量”,实际上是借势发力,而且是两头借势。首先高房价暂时打消了一部分人的购房念头,势必把租房作为过渡手段,这样就扩大了租房市场的需求。但也有人提出,租房的人难道之前都是露天的?这就是要说的另一头——人为炒作。要炒作必然先囤积,我在《房租涨价:祸根不除必有恶果》一文中说过:“都知道房产市场中的投机炒作是高房价的一个原因,而且作为市场行为到现在得不到有效制止,那么,这种投机炒作怎么就不会出现在租房市场里?消费市场可以从买房转向租房,市场行为就不能跟进么?如果房价还是居高不下,而房租却保持相对低廉,谁能遏制因此产生‘二房东’‘三房东’?如果能遏制,应该早在购房市场下手了。”这批“二房东”“三房东”如果中介不能做,房东也会做的。这就必然会形成一个脱离真正需求的市场价格,而把真正需求的群体逼入维谷。而让人担心的是我在《房租如果是“绿豆”,问题就简单了》一文中提到的“如果在租房市场存在购房市场一样的炒作‘黑手’,其投入资金更少,参与的人就更多,高价同盟就更大更稳固。”而这一切都是购房市场带来的后果,并因此培养了一大批“投资客”。所以说,对高房价束手无策或虽有对策却收效甚微,却拿房产中介来问责,真的是舍本求末了,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所谓想找出房租上涨的症结,到最后还是一个购房市场的翻版,这个难题就是畸形的房地产市场延伸出来的,早已是社会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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