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的居住权政府能做什么
    2010-03-29    作者:郑永年    来源:东方早报
    就解决人民的住房权来说,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考量。
  第一,调整政策思路。在中国,房地产被视为经济政策的一部分,而非社会政策的一部分。把房地产视为单纯的经济政策领域,其GDP功能被凸现出来,而其社会功能(社会成员对住房需求和人们的“空间权”)就被忽视。这种政策思路要调整,要实现房地产从经济政策到社会政策的转型。
  第二,需要考虑调整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减少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的依赖。要不中央政府向地方分权,使得地方政府拥有更大的财税权,要不中央政府把一些现在由地方政府担负的责任也收上来。没有这种调整,地方的土地财政动力还继续很大,而房地产价格还是会继续暴涨。
  第三,大量增加政府的社会性投资。中国的经济结构失衡最重要一方面就是生产性投资和社会性投资之间的严重失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来自生产性投资。社会投资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每况愈下。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住房、环保等等方面的社会投资严重不足。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第四,要控制国有企业大量进入房地产。当国有企业的资本过度时,国有资本会走向任何地方。既然房地产那么有利可图,那么国有企业为什么不可以进入呢?如何防止?政治和行政限制可以用,但不会很有效,因为这些方法是要通过政府本身而实施下去的。主要的还是要通过经济方法。政府要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
  另一方面,国家应当向国有企业,尤其依赖于行政垄断的大型国有企业直接提取利润。
  第五,私人投机也是房地产泡沫的一个重要原因。怎么办?有两块。一块是外国投机。对外国的投机必须加以限制。另外一块是国内民间资本。民间资本组成“炒房团”大量投资房地产,这里除了房地产政策导向和高利润以外,还跟民间资本在中国所受的种种限制有关。一方面要规制房地产过度投机行为,一方面也要为民间资本形成提供必要的制度护航。
  相关稿件
· 政府应以住房社会政策满足民众居住权 2010-03-08
· 保障基本居住权是《住宅法》的前提 2007-09-20
· 物权法起草人:买“小产权房”只享受居住权 2007-06-25
· 中国银行:在京发行居住类联名借记卡 2009-10-30
· 推地速度加快 居住地价维持高位 200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