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类产品宜多“挖潜”少“涨价”
    2009-12-01    作者:陈东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最近,资源类产品涨价的鼓点密集起来了。先是全国不少地方的水涨了价,随后是成品油年内第5次涨价。接着工业用电从11月20日起每度涨价2.8分;11月22日的消息是,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上调了。由于近期南方闹“气荒”,老百姓普遍预计明年天然气将涨价。
  从某种角度看,资源类产品价格需要改革,可能需要涨价以应对成本上升压力和应对全球低碳经济的大趋势。然而,虽说单个产品的单次涨幅不大,对CPI和老百姓生活影响较小,但多种涨价行动接踵而至,就不同了。水、电、煤,以及交通等准公共产品涨价,已经让中低收入者的生活开支增加不少。
  即使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应对低碳经济挑战,也不是只有涨价一条路。资源类企业,目前应该把重点放在企业的内部“挖潜”上。目前,不少资源类企业处于垄断状态,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但是在管理上却不符社会的期待。据媒体消息,某资源类企业在兴建某地的办公楼时,就花了数十亿元,仅装修费用就达2.4亿元,其中一个吊灯就花了近200万元。而另一资源类垄断企业,爆出了花费20亿元为某地干部购买8幢商品房大楼的新闻。据后续消息称,该企业的干部们购买这些商品房的价格比市场价要低很多,引发了社会对于该企业是否暗地给予开发商利益输送的质疑。
  即使这些消息不是冰山一角,但也可以看出这些资源类企业的成本机制是何等糟糕,但这些企业却又要通过产品涨价来让社会大众为其巨额成本埋单。因此,作为埋单者,有权力质疑资源类企业的成本构成,而这些资源类企业,由于处于垄断地位,不宜以“商业机密”为借口来抵制社会对于其成本的质疑。所以,只有资源类企业具备合理的成本形成机制,并公开详细成本构成后,公众才会心甘情愿为其涨价行为埋单。
  在此之前,资源类产品应该主要以内部“挖潜”而不是涨价来应对成本压力。
  资源类产品通过内部挖潜来应对成本压力,从许多方面看都是有空间的。上面提到的糟糕的成本机制即是挖潜可能性的一例,但是还不仅于此。因此,资源类企业应该通过“挖潜”和内部消化超高的工资福利给企业运营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而不是随意将产品涨价。

(作者单位:东航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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