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房” 房地产市场乱象的病根
    2009-11-12    作者:马光远    来源:新京报
    公权力部门集资建房日益普遍,“权力房”的存在,使得包括官员、准官员乃至学术精英的住房问题都可以游离在市场的高房价之外,而通过集资等方式解决了,高房价的切肤之痛和他们没有了关系。
  11月11日,《新京报》关于山东牟平公权力部门集资建房的两则报道很有意思。一则是山东烟台公安局牟平区分局600余人集体举报,称遭遇集资建房诈骗。另一则是公检法和税务等实权部门顶风搞集资建房,扰乱当地房地产市场。
  如果单说公检法与税务机关集资建房,实在没有多少新闻价值,举望全国,诸如此类的“暗度陈仓”建房之事实在举不胜举。而离奇的是,被普通民众视为强势者的公安干警竟然遭遇集资建房“诈骗”。故事的概况是:分局领导以给职工谋福利为名,搞集资建房,而单位领导要求警察上交的集资款却不断提高,直逼商品房价格,与公安局合作建房的开发商竟然拥有警察的身份,警察感觉上当,推举代表检举揭发。而这些离奇到只在劣质肥皂剧中才可一见的情节,却成为山东牟平公安干警遭遇的真实场景。
  公安干警遭遇集资建房诈骗,损害的不过是分局全体干警之私利,而公检法和税务等强权部门公然集资建房,戕害的则是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公平。众所周知,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已经明文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公务员的住房也纳入了货币化体系。然而,事实上,福利分房这个包括公务员队伍、诸多事业单位等群体的特权,并没有真正走进历史。特别是2003年之后房价进入快速上涨通道,福利分房这个已经被剔除出主流住房制度的事物,焕发出生命的第二春。各个单位以各种名义出现的福利分房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通过这么一个游离于商品房之外的、几乎等同于成本价的住房供应体系,公务员可以不受高房价的压迫而解决住房问题。就此而言,山东牟平几大权力机关的举措,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是,如果将各种“权力房”纳入中国当下的房地产市场的考察体系,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各种乱象,无论是“楼停停”,还是“楼歪歪”,乃至地方政府力挺的房价,似乎可以获得更合理的解读逻辑。“权力房”的存在,使得包括官员、准官员乃至学术精英的住房问题都可以游离在市场的高房价之外,而通过集资等方式解决了,高房价的切肤之痛和他们没有了关系。
  而且,如果把这种逻辑放大到全国大大小小的单位的大大小小的官员,高房价背后的权力逻辑就基本很清楚了。很多官员、社会精英之所以罔顾房价与居民收入之间严重背离的事实,极力鼓吹高房价的合理性,根子并非在“公”,而在一个“私”字上面。如果这些官员和社会精英,必须通过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我们看到的肯定是另一种风景。由此来看,以“集资建房”等形式出现的各种“权力房”,的确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的总根源。
  时下,房地产市场先于实体经济复苏,全国房价在历史高位坚挺,而一些官员不遗余力鼓吹高房价的合法性,背后的根子就是这些人根本无需为高房价买单。要治理房地产市场的乱象,在笔者看来,切入点可能不在于什么开发商囤地,而在于“权力房”的存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关键也在于彻底消灭“权力房”,一旦畸高的房价真正影响到官员和精英的个人利益,他们才会真正控制房价,才会严格土地执法,才会治理信息混乱、坑蒙拐骗的房地产市场,才会迫不及待公布房价成本,才会真正降低居民购房的税费负担,才会打击开发商囤地、假按揭等违法行为,房价的理性回归就成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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