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国际板”的条件还不充分
    2009-09-14    仇彦英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期关于A股市场要推出国际板的声音增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上证所将推进国际板建设,吸引红筹股和境外企业在上证所上市;上海市主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屠光绍指出,外资企业将会获准于明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那么,我们需要一个国际板吗?退一步讲,我们具有推出国际板的条件吗?在我看来,推出国际板的条件还不充分。
   首先,中国股市的功能应该主要为中国企业服务。
  中国股市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了其基本功能是为中国企业服务,为中国经济服务。股市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筹融资,但我国股市的融资功能要远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的股市。当前资本市场为国内非金融企业提供的直接融资占非金融企业总融资量的比重为12%左右,而日本、德国、美国的直接融资比重分别达到了50%、57%和70%左右。因此,我国股市还远没有达到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在此情况下,谈论国际板有点不着边际。
  中国资本市场是适应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发展起来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应该主要为中国自己的企业服务。中国企业的发展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的地方还很多,特别是如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就是当前困扰经济复苏的重要问题。一般来讲,能够在A股上市的国际化集团企业,其上市融资规模至少以10亿美元计。这种规模将能够同时满足上百家,甚至数百家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到今年一季度,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数量为12.55万户,而目前已在A股上市的企业为1608家,仅占总量的1.28%,要满足我国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而提高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我国企业的证券化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源依然充沛,目前还没到无上市资源的程度。如果我们满足了境外企业的融资需求,就将影响到我们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就会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发展,当然就会对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基于国际板的推出对中小企业融资会产生 “挤出效应”,我们推出所谓的国际板是基于什么考虑呢?
  其次,从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国际板的推出会带来监管的系列难题。
  我国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生长和生存的环境是不一样的,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我国境内的大部分企业与境外企业在治理结构上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性会给我国的监管带来难以预料的难题。何况,对于国际型大企业,并不意味着其本身就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我们看到的很多案例恰恰都发生在这些国际型大企业上,比较典型的有安然、世通、安达信、施乐等。当这些企业出现了治理结构上的问题,我们如何监管?
  相反,境内以国有企业为主,显然比较易于监管。对于众多中小企业,即使治理结构上存在瑕疵,由于其业务简单,监管也比较容易。而在我们的监管水平不够,配套的法律法规都不健全的情况下,推出国际板,我们必须考虑后果。
  再次,推出国际板的条件还不充分。
  当前,我们的股市已经有了多种版别,有A股市场、B股市场,有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接下来还会推出创业板市场。这些不同层次的市场,应该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基本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完全没有必要考虑推出所谓的国际板。
  显然,要不要推出国际版,我们要站在经济利益的角度和境内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但是,我们看到提出国际板概念的人士,基本是从抽象的国际化概念角度、从国际金融中心的形式化角度,来讨论这样的问题。
  根据前面对资本市场的服务主体、对治理结构和监管的要求等所做的简要探讨,我都不主张推出所谓的国际板。
  当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渐成熟、稳健,经济已经无法满足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其他配套的法律法规都得以完善,让一些具有国际化背景的企业在A股上市是可以的,但也不适宜推所谓的“国际板”概念。

(作者系天相投顾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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