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囤地关键看执行力
    2009-09-03    谭浩俊    来源:证券时报

    据媒体报道,为了促进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近期接连下发两道通知,要求地方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依法处置闲置用地。
  但这个政策能否最终落实,关键看执行力。囤地、圈地的问题由来已久,打击囤地、圈地的话题也是时常提起。早在九十年代,针对一些地方大建园区、大肆圈地、大晒地皮的行为,中央就曾出台过相关政策,进行过专项检查。近年来,针对企业和开发商囤地的问题,中央又多次下发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囤地行为,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特别是去年国务院又下发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对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要依法处置。
   但是,文件下发以后,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没有认真执行这项政策,囤地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十分严重。“地王”不断涌现,楼房却未见增多,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面粉比面包还贵的怪现象。据中原地产对国内12个城市的土地监测数据显示,万科等40家知名地产商2003年以来获得的开发土地,有57%没有入市,其中27%土地处于待开发状态,30%处于规划在建状态,没有形成实际的房源销售,形成了严重的“囤地”现象。
  那么,对这些已经形成“闲置”事实的土地,有多少地方按照中央的要求,征收了土地闲置费?进行了依法处置呢?很显然,绝大多数地方都是视而不见,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这里面首先是执行力问题。因为,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对地方不认真执行中央政策,很少有被严厉追究责任的。即使被追究了责任,也很快就“复出”,甚至被地方当作“功臣”和有开拓精神,被提拔重用。如此,还有谁在乎中央的政策和要求呢?第二,为了政绩,不敢得罪“大企业”。我们注意到,凡是囤地者,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大企业、知名企业,对地方政府很有“威慑力”。为了政绩,地方政府宁可“得罪”中央,也不愿“得罪”企业。所以,在政策执行上,也是选择了能顶则顶,能扛则扛。第三,地方政府本身就是“囤地者”。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近年来,为了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地方政府也都成了囤地者,通过组建所谓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囤积了大量土地。自然,就不会认真执行中央的政策了。
  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保增长”的压力仍然很大。一方面,加大投资、促进发展需要大量的土地做保证,另一方面,又因为一些地方、企业大量囤地,造成土地供应的紧张和浪费。所以,严厉打击囤地,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是目前必须高度重视和做好的一项工作。现在的问题是,打击囤地的政策能否执行到位,能否不再变成“纸面上的严厉”。如果此项政策仍然光打雷不下雨,那么,囤地行为将很难制止。

(作者单位:江苏镇江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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