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黑嘴”的关键在于资金操纵股价
    2009-09-02    马红漫    来源:东方早报

   针对“名人开博”现象的监管问题,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名人开博”发表对经济问题的见解无可厚非,但若带有荐股性质且以此牟利,就会涉及到对其是否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界定问题。(9月1日《证券时报》)

  从证券机构的股评业务到民间股神们的市场判断,他们所从事的都是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只是前者拥有合法的认证,而后者则游离在投资高手与违规咨询的边际之间。
   无须讳言,当下很多所谓的民间股神拥有极多的市场拥趸,一些民间股神的号召力甚至要远远超越于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在以逐利为唯一目标的资本市场上,能够带来实打实的收益才是咨询机构或个人扬名立万的根本所在。所以民间股神要想大行其道,至少要有看得见的真实投资业绩为基础。就以“带头大哥”为例,被他在牛市中所点名的股票,往往当天就能够封死涨停板。也正因此,才会有大量的投资者去积极地按照“带头大哥”的指点行事,并在付出天价会员费后,成为“带头大哥”神话的一枚枚棋子,即用投资者自己的资金去演绎下一个股票涨停的神话。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类似的神话故事也不仅仅存在于拥有合法咨询资格的分析师民间股神身上。在2000年的一波牛市中,也曾有另外一个“带头大哥”,就是当时证券界赫赫有名的分析师赵笑云。在当年一场名为“南北夺擂”的模拟实战中,他创造了累计收益率2000%的战绩,为同期市场收益的50倍。而他推荐的很多股票,呈当日涨停甚至是连续涨停的态势,几乎拥有了在股市呼风唤雨的神奇“魔力”。最终打破赵笑云神话的则是一只名为青山纸业(600103,股吧)的个股,以其股价长达近七年的漫漫下跌而告终。
  事后的一些迹象表明,无论是“带头大哥”还是九年前的赵笑云,最初依靠的都是资金配合推涨其所荐个股,以此成功塑造所谓的“股神”形象,随后再凭此来影响操纵市场,并获得会员费收入等暴利。透过两个近似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监管投资咨询活动的关键并不在于分析人员是否拥有合法的咨询资格,而在于其咨询行为是不是完全独立地做出。监管部门绝不能允许咨询人员与违规资金恶意配合,无论这种配合是否给投资者带来了利益。
  事实上,以笔者对证券咨询界的观察,的确有所谓的民间高手并不愿意,甚至可以说是不屑于去取得认证的投资咨询资格,他们宁可自娱自乐式地以博客形式发表对市场的评判,并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而按照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的看法,一旦这些博客文章涉及个股,就有可能因涉嫌违规而被惩处。这一监管思路看起来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但是却忽视了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合规的投资咨询者在拥有推荐个股权利的同时,同样也不承担个股投资失误的责任。投资者并不能够因为按照某投资建议操作出现亏损,就要求咨询机构给予经济赔偿。可见,无论是合规咨询还是不合规咨询,都不会对投资者的损失付出任何代价,没有经济惩罚约束其实才是股市“黑嘴”频频出现的根本原因。
  违规咨询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资格认定,而是在于全面打击资金操纵股价的行为。如果分析师能够完全脱离资金运作彻底独立地分析推荐个股,并对其推荐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那么无论其是否拥有行政部门认定的咨询资格,都能够真正避免“黑嘴”出现。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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