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刚刚结束的一场环境与清洁能源的论坛上,世界自然基金会官员提出,中国应该尽快推出碳交易平台,通过经济手段达成低成本高效率的减少温室气体减排途径。 目前,我国在空气污染方面的防治措施主要是国家推动的节能减排。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20%,到2010年相当于完成二氧化碳减排额约15亿吨。但是,仅仅靠节能减排,能控制住温室气体排放吗?美国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验是最好的回答。 70年代美国政府对空气污染控制的决心很大,但效果不佳,成本效益很不划算,且低估了负面的经济后果。80年代里根政府的转变是把市场机制运用于排污控制,对整个70年代不顾代价以行政管制方式推进环保进行了纠正。1979年推出泡泡政策(Bubbles),开始允许企业各个排放口的排污量有多有少,互相调剂,改变了1970年“空气清洁法案”强制要求企业对每一个排放口都必须采用规定的处理技术的指令性管制,减排成效明显。 随后,这一企业内部减排的成功经验向企业间扩大,成为各州建立排污交易系统的雏形。 进一步,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的思路也体现在了缓解臭氧消耗的蒙特利尔公约,甚至还在美国的坚持下被写进了京都议定书,规定通过国际排放贸易(IET)、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三种市场机制促进资金和技术在全球流动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构成了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的框架。 有趣的是,最初的力倡者美国后来退出了京都议定书,而一开始对市场化机制减排抱有强烈怀疑的欧盟,后来成为包括排放交易的气候框架的坚定践行者,成功完成了向“高收入、低排放”的转型,也获得了全球气候减排的主导权。 而美国在时隔8年之后,不得不在经济疲弱,结构转型和重塑国家竞争力的多维困局中,祭出低碳经济的大旗,重新谋求全球气候问题谈判的领导权和制高点,而碳排放交易体系正是其关键实现手段。 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仅仅依靠行政命令式的节能减排方式距实现减排目标有相当差距。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20%,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2006年和2007年全国GDP能耗分别下降1.79%和3.66%,均低于预期的年平均4%的降幅。 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中国已经成为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最大出口国。然而中国一直没有碳减排额的定价权,听任于国际市场行情涨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碳交易平台缺失。如何有效管理并充分利用中国的碳资产,是个长期命题。 碳交易的优势恰好在于解决以上问题。诚然,二氧化碳交易平台的搭建意味着必须从目前的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只有总量确定,才能将指标分配到各个减排单位进行交易,而这正是最大的难题。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许还难于在目前阶段做出任何减排目标的承诺,但从长远一些来看,目前可以允许和印度一样,在CDM机制已经非常成熟的情况下,将双边项目产生的CDM减排额作为一个交易品种拿到本土交易所上市,至少有助于形成一个帮助发现价格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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