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万元吊灯背后 还有多少石油暴利黑洞
    2009-07-27    席梁村    来源:投资者报

  中石化喊亏,中石油却在闷声发大财,把国产原油卖出了国际价格,本报在7月初的评论《成品油涨价:垄断暴利的双簧戏》发表后,被广泛转载,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石油暴利论的讨论。
  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就成品油价格问题发表谈话,专门就此问题做出回应。这位负责人表示,社会上认为国产原油成本低,却卖出国际水平的高油价是一种误解。
  这位负责人表示,石油是高风险行业,中石油、中石化的盈利水平相对国外石油公司并不高。去年因炼油业务整体亏损,两大公司实现利润甚至出现负增长。特别指出的是,保障石油供给,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挑战。中石油、中石化是国有控股企业,担负着保障国家石油供应的责任。
  这种解释的第一层意思是,中石油和中石化是两家盈利能力差的公司,在中国市场上有这样的垄断特权,盈利能力却不如海外同行。发改委只顾自己一时痛快,替石化企业喊穷叫苦,却未想到国资委的脸往哪搁。两家超大央企,竟没有强劲的盈利能力,央企的效率从何谈起?国有资产何谈保值增值?
  第二层意思,中石油、中石化公司利益和国家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无论亏损和暴利,公众都无权评说。但为什么体现国家利益的中石化能出现陈同海、能够出现造价156万元的吊灯?我们很想知道,中石化和中石油是国有企业还是官有企业,其巨大的利益是国家利益还是少数实际控制者的利益?
  这样的解释在逻辑上也充满了矛盾,中石化和中石油究竟是什么,发改委始终没有说清楚。第一点,发改委为其盈利低和风险高叫屈,显然承认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理应多赚钱;第二点发改委又把这两家企业与国家利益联系,显然说明了这两家是以国家利益第一位的企业。一方面要体现国家利益,一方面要多赚钱,按此逻辑,两大石油公司岂不成为了替国家从消费者手里赚取暴利的机器?
  两大石油公司肯定不是这样的赚钱机器,上述负责人表示,为了调节石油行业与非石油行业的利益关系,2006年3月15日国家决定对国产原油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以及扶持节油和石油替代行业发展等。
  据这位负责人表示,据统计,2006~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
  这样看,石油巨头们赚取的暴利,相当一部分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石油巨头纵然有暴利,公众亦可接受,那么发改委与其反复解释石油巨头有无暴利或者暴利合理,不如直接公布这2130亿元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具体去向。暴利用在何处,公众一目了然,自然缓解对石油暴利之痛,也能让大家理解,国家发改委作为一个代表公众利益的国家部委为何频频为两家石油企业说话的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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