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要求,三大运营商日前开始执行“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的限发令。对每日发送短信数量超过一定标准的用户发送行为进行拦截处理。
“短信限发令”在短期内确实有助于遏制短信诈骗和乱发垃圾短信的行为,但从长远看,效果有限。一方面,垃圾短信发送者可以通过更换手机号码的方式,来规避这一禁令;另一方面,限发令只针对普通手机号码,而对于那些利用企业短信特服号大量发送广告和促销信息的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银行、商场等,则根本没有任何限制措施。从这个角度看,“短信限发令”至少在经济上不会对三大运营商造成什么损失,反而有助于他们向企业推销短信特服号。
另外,三大运营商本身也是垃圾短信的来源之一。各种推介新业务、话费和短信套餐的广告,用户随时都能收到好几条。运营商们还与其广告客户合作,有针对性地向用户发送促销短信。甚至还有运营商直接向广告合作商提供客户信息,使广告公司在发送垃圾短信时有了准确的客户资料,最有名的就是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披露的中国移动山东公司发垃圾短信并私售用户信息事件。而这些垃圾短信都不在“短信限发令”的限制范围之内。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下,很难想象三大运营商会主动放弃这一有利可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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