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一块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倒计时牌
    2009-06-10    睿鸫    来源:证券时报
    日前公布的《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首次提出了改革过程中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负责,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
  长期以来,民营资本无法实质性融入垄断行业,已成为严重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障碍。现在,我们终于从《意见》里看到了“开闸令”,这意味着,民营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市政公共设施等垄断行业,总算是有希望了。
    本来,民营资本进入重要垄断行业领域,是没有任何制度性阻力的。在2005年2月17日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条),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和领域,加快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但就在2005年底出台“非公经济36条”不久,国务院国资委又出台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明确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强调在电力、通信、石油等领域内国有经济绝对控股。很明显,面对这两个相互“打架”的红头文件,民营企业要想在垄断行业占有一席之地,简直是做梦!
  去年,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的高调面世,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又一次让公众和社会各界看到了朝思暮想的曙光,但是,这根救命稻草却再次让人失望。原因是,《反垄断法》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
  如果对号入座的话,像石油、电信、民航、铁路等行业肯定属于事关国家经济大局和安全的范畴,自然要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那样,给予细心呵护。这意味着,大多数垄断企业很可能超越于《反垄断法》之上,成为“刀枪不入”的特殊企业。
  显然,要想让民营资本真正插足垄断行业,彻底改变非公制企业的生态窘境,国家发改委和电信部,必须扭转狭隘思维,出台打破垄断行业的可操作性的细则,具体讲:一方面,尽快出台“非公36条”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非公36条”意见精神,并修订一些与意见精神明显相左的法律法规,着力创建公平竞争的法治氛围、制度政策和市场游戏规则。
  与此同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实施细则,明确反垄断的核心要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尤其是要明确把打破行政垄断作为反垄断具体工作的重点,并制定详细的措施。
  更为重要的是,应竖立一块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倒计时牌。像奥运会、收费站倒计时牌那样,明确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具体时间表,倒计时,来倒逼公共政策的尽快落实和实施,为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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