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面临制度性尴尬
    2009-05-19    周义兴    来源:国际金融报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明确了国内成品油的定价机制。刚刚实行了半年不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仅仅形成了短短3次的油价变化(加上取消养路费那一次),便被成品油“定价”机制所取代了。
    其实,不管是在新定价机制实施之前还是现在,油价都可以说是一个敏感与充满争议的话题。而现在,新的定价机制刚公布,虽然经济因素让该调不调的油价机制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在结果上终究难掩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所面临的制度性尴尬。
    首先,以制度机制所应有的特征讲,可以说制度之所以成为制度,就是因为其能为社会观察提供相应稳定与明确预期,而且这种制度性预期,至少可以让人在方向性判断上不致发生错误。而现在,从制度所应具备的机制要求立场看,似乎不得不承认,一个在金融危机环境中推出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且实行也仅仅只有屈指可数时间的定价机制,竟然出现了与制度性预期完全相反的结果。这再怎么说也是说不过去的。
    还有,面对社会对成品油定价制度有关问题缺乏透明度的质疑,国家发改委给出的理由是为防范市场投机炒作。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如果按照这次发改委所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其中当国际油价出现80美元与130美元情况时,市场投机炒家不是同样可以借国内油价(利润)变动之机进行炒作吗?而且,按早前公开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要求,应该是反映能源稀缺程度与发挥市场基础配置作用。而现在看,油价形成制度在毫无征兆的条件下被“叫停”,或许在相当程度上证明,有关的油价制度决策部门在此前的制度设计时,就对国际油价变化与国内经济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与把握,而且因为这样的认识缺陷进入了制度,才会使成品油价格机制不得不面临目前的“失灵”。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是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又一重制度性尴尬。
    笔者以为,不管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所追求的是与国际油价间接接轨,还是石油价格要反映的是能源稀缺度与市场基础配置作用,从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影响看,总让人觉得有点名不副实。似乎更多的只是权力配置而不是市场配置。对此不知决策部门如何想,反正笔者感觉十分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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