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通过商品住房的建设和销售,有相当一批城镇居民通过购买和租赁商品住房改善了住房条件,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他们没有能力通过商品住房的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因此,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问题就摆在各级政府的面前。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到底哪一种形式更有利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我个人的观点是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根据本地群众的实际居住状况,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从实践情况来看,对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掌握,各地有一定差异。但不论是哪一类住房,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对于保障性用房建设,可以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即在普通商品房的项目当中,规划建设一定数量和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使得廉租住房的住户和普通商品房的住户形成一个社区。 不论是商品住房还是保障性住房,共同点都是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通过专家的论证和调查,总体看,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所供应的群体是完全不同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是那些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对于这类家庭,他们收入水平低,不具备购买和承租商品住房的支付能力。 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会对商品住房市场造成大的影响。一些地方的经验还从正面表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不相悖,随着保障对象的清晰界定,不同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渠道逐步明朗,也有利于居民稳定预期、稳定市场。 按照已经确定的廉租房标准,对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在未来3年内,增加面积到13平方米左右,一个三口之家应该有40平方米左右的居所。另外,一些通过租赁补贴来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地方政府也会按照13平方米左右的租金给他们提供货币化的租房补贴。 今年,中央安排493亿元投资补助资金,这部分钱绝大部分已经下到了地方、下到了项目上。除此以外,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资金也应重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在最近一两年来,一些城市,包括厦门、深圳、天津等地,都对解决这一类既买不起、租不起商品房,又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的这类居民,通过政府提供土地、给优惠的信贷、税收政策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有的地方叫经济租赁住房,它的性质是政府或者机构持有,用承租者可以承担的起的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提供给这类家庭,帮助他们渡过暂时的困难,这些都是比较好的尝试 只要各级政府尽职尽责,把住进口,把握好出口,做到公示,加强监督,将有助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做到公平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