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关于茅于轼“经适房创造腐败机会应立即叫停”的“旧闻”被媒体爆出,又引来一片“炮轰”。茅先生认为经济适用房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应该赶紧停下来。
对茅老的观点,笔者却颇为赞同。停建经适房并不是否认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责任和义务,而只是在经适房与廉租房的保障方式选择上,认为后者比前者更为公平且更具效率而已。 其一,在受益人群范围上,廉租房肯定要比经适房大。一方面,真正最困难的人仍买不起经适房,这些最困难的人理当首先享有保障性住房福利。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面对“夹心层”的问题,即那些不能享受经适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经适房等于在中低收入家庭中划了两道线,把最困难的人和“夹心层”全部排除在外,选了奇怪的中间部分发放福利。而廉租房达到一定规模后,却可涵盖整个中低收入人群。 其二,在受益人群的公平性和受益方式的合理性上,廉租房肯定要比经适房好。如茅先生的观点,经适房带来的腐败已众所周知。只要弄到一个名额,就能买到全产权的便宜房,如此好事怎能不被觊觎?反观廉租房,租房人不仅不能获得产权,而且既不能转租更不能转卖,当然更可能为穷人真正享有。 必须意识到,经适房之所以曾经受到地方政府热捧,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不需政府真正出资,只要拿出一块偏僻的地,交给房产商去建,就能完成一项“福利事业”。而廉租房建设是非要政府实际拿出钱来不可的。可能有人担心,一旦停建经适房,会把原本要买经适房的人赶到商品房市场,从而推高房价。事实上,这种情形只存在于廉租房严重阙如的情况之下,只要廉租房做到现今经适房这个程度,其对商品房市场的抑价效应要比经适房大很多。 同样一个房地产市场,大家都买有同等产权的房子,一部分人买市场价,另一部分人买经适房价,还有人买限价房价。原本统一的楼市被左划上一条线,右划上一条线,线条越多,寻租腐败越多,市场越混乱。同一个市场不该有两种房价,好比同一张钞票不该有两种购买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