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不应成为迷你主板
    2009-04-01    陈季冰    来源:新京报

    中国证监会于3月最后一天凌晨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历经蹉跎10多年的中国创业板终于有望正式起航。然而,这个迟来的“喜讯”却少了很多此前期待的内容。

    在深交所的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之前,还不能判断创业板在IPO的程序方面是否有一些具有突破意义的改革举措,但笔者在通读证监会《暂行办法》以后得到的一个强烈印象是:未来的中国创业板只是一个缩微版的主板市场。也就是说,凡是针对主板市场的规章制度在创业板一应俱全,一个不少,唯一的区别就是对申请上市公司的规模和盈利的门槛放低了一些。
    当年筹建创业板的设想和呼吁曾经在中国掀起的狂热,让过来人至今记忆犹新,那时正值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行业”的淘金梦席卷全球。虽说互联网泡沫在过去10多年来已经大大缩水,但创业板在一个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中的基本定位并未有任何改变。
    创业板的不可或缺的价值就在于,为那些具有高风险和高成长性双重特征的、基本面不可能达到普通主板市场要求的新兴企业(其中确实以中小企业为多)营造一个融资平台。这实际上也使它成为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风险投资(VC)和私募(PE)基金的退出渠道,从而在社会宏观层面实现了资本与技术的更高效率的配置。
    因此,成熟市场的创业板的准入门槛也比主板市场低得多,而其投资对象也与主板投资者有很大不同。归根结底,创业板与主板之间的本质区别不在于上市公司的当前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大小,而在于对风险及成长性的不同偏好。
    实际上,眼下在以大中型公司为主的上交所挂牌的本身亦不乏中小企业,而深圳中小板的一些公司———如苏宁电器———倒是一家典型的大企业。这就再次证明一个道理:在一个完善的市场中,不同的规则针对的应该是不同性质而不是不同规模的交易主体,因为企业是不断优胜劣汰和成长壮大的。当年尚在不断亏损中的弱小的微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时候,谁能想到它日后会扩张成为体量远远超过在纽约证交所挂牌的绝大多数老牌大公司的全球IT巨无霸?
    此外,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最具争议的,是它的发行审核仍然沿用了主板市场上备受诟病的名为核准实为审批的限制性准入机制,而没有实现此前业界多次呼吁的交易所准入制。
    本来,既然已经把创业板设计成一个专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缩微市场,在这个市场内交易的公司显然一定是那些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柱产业的一般企业。如果有关方面认为现阶段在主板市场的推行发行市场化改革确有难度和风险的话,那么全新的无关国计民生的创业板市场正好应当是试点改革的绝好土壤和契机。“存量稳定、增量改革”以及“先试点后推开”一直是30年摸着石头过河的经济改革的基本逻辑,而现在公布的这一套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却更多地沿用主板的现有制度和规定,鲜见针对创业板和我国资本市场特点而做出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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