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4万亿元信息公开风暴来得更猛烈
    2009-03-03    作者:杨涛    来源:中国江西网

  针对有网友要求公布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详细清单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穆虹3月1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欢迎公众随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查询。(新华网3月2日)

  提起4万亿元刺激计划的信息公开问题,我们自然会想起律师提交申请之事。今年1月7日,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向发改委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对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开。然而,发改委的回复回避了“提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的信息,仅对4万亿元的流入的领域作了笼统的回答。
  众所周知,国务院提出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这是一个重大举措,用好这笔钱、监督好它的正当使用,才能让其真正发挥作用,也是政府对纳税人负责的体现。想当初,4万亿元刺激计划甫一公布,相关部委门前就车水马龙,各地驻京办就忙得不开开交,4万亿元如何不被腐败侵蚀成了摆我们面前的重大问题。经验告诉我们,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公众知晓每一笔钱的去向和如何使用,才可能最大程度地防范腐败的发生。此番穆虹副主任的表态是积极的和诚恳的,但比态度更重要的是,要拿出更有力的措施来更彻底地进行信息公开。
  穆虹副主任表示,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查询主动公开的信息;对于非主动公开信息,则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公开申请。但是,登录发改委的网站,并没有4万亿元花费在具体项目的预算明细表,而只有4万亿元流向那些领域的非常笼统的信息;对于公众申请,严义明律师已经进行了尝试,结果也只是拿到了4万亿元流向简单的、原则的、方向性的说明。这样极为笼统的信息公开,根本不利于公众监督这些钱如何使用,无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因为,如果只是笼统的说明,那么任何政府的开支都能经得起拷问,而“魔鬼就在于细节”,很多跑、冒、滴、漏就反映在细节之中,一项一项列举出来,公众才能有根有据地追问。正如严义明律师所说:“将项目信息披露到一定程度,公众才能通过公开渠道知晓国家发改委进行项目审批的依据、理由,才有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作出判断,更好地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将相关的细节披露,不仅有利于公众监督政府,也有利于政府上下级之间加强监管。如果发改委可以用笼统的信息来敷衍公众,那么就不会要求地方政府严格上报详细信息,也就不可能下大力气去监督4万亿元流向是否合理,是否用在了实处。反之,发改委在公众压力下公布相关细节,就会促使他们严格监督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报送详细信息,促使地方政府依法行政。
  积极进行4万亿元刺激计划的信息公开,也体现在主动公开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公民向发改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这是一件好事情,反映了我们“公民社会”的茁壮成长,但作为政府机关却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增强信息公开的意识,别老是在公民的推动下,亦步亦趋地被动式信息公开,这才能真正体现信息公开的诚意,体现“责任政府”的气魄。
  最后,政府信息公开的诚意也体现在及时进行公开上。及时公开4万亿元刺激计划的相关信息,才有利于公众及时监督,发现问题,纠正不当之处;如果信息迟迟不予公开,不仅可能会造成错误与腐败木已成舟,无法纠正,而且也会损害公众监督政府的热情,不利于形成“人人起来监督政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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