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思维设计珠三角一体化
    2009-02-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如果把广东现今的时政热点归类,珠三角一体化无疑是最显要的话题,牢牢占据广东今年两会的议程设置。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报告,表示将抓紧起草珠三角规划纲要的配套法规,适时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省政协和省人大的分组讨论中,涉及广佛同城化直至珠三角一体化的论点频出,委员代表都在尽可能地描绘同一个梦想。
  尽管热议丛生,社会各界对珠三角一体化也颇见价值认同,但迄今它仍只是一个热烈的设想。而且在更常见的情况下,珠三角一体化并非一个独立议题,往往被当作广佛同城化的延伸而被附议。目前的初步共识是,广佛同城化是破解珠三角一体化的突破口,决策者期待前者的摸索突进,为后者充实具体内涵提供参考。珠三角一体化不得不借助广佛同城化来加以想象,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实情。
  在两会的诸多议论中,珠三角一体化被习惯性地理解为交通的无障碍化,譬如以某种方式互认的年票制。显然,珠三角一体化离不开基础设施的顺畅连接,可一体化的理想不该仅仅停留于无缝交通。珠三角一体化不是广佛同城化的简单复制,不能将两者同质化对待处理。在沉静地思考珠三角一体化时,避免用广佛同城化去限定设计者的视野,或者在匆忙之中令格局变得逼仄。
  也有更富启迪的声音。出席省两会的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认为,“要实现珠三角一体化,就必须打破广东分域自治的行政割据格局。”他建议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归并削减约一半的地级市。这一建议是否可行完全可以争论,但相较于集中在交通等环节的谋划,这种看待问题的角度昭示了珠三角一体化更丰富的指向:仅仅用经济融通的手段来统筹珠三角一体化可能并不充分。
  我们不能忘记,在珠三角一体化尚未成为决策圈主导议题时,本区域的7个城市在自身目标上各有考虑,实际表现出来的城市定位多有冲突,比如在如何与香港合作上就存在明显的过度竞争。这种不恰当的竞争削弱了珠三角一体化可能达到的高度,时至今日,一体化被赋予了更高的任务,过去积累的现实需要被整理,寻找经验教训,摒弃往日导致珠三角一体化徘徊的原因。
  通过配套法规,珠三角一体化成为行政系统的规定命题指日可待。同时,它也需要社会舆论的呼应。而在民众的期望中,珠三角一体化只有聚合起既有的各种改革预期,让那些停滞的重新启动,使那些荒芜的长出新芽,从而推动广东的改革之势一脉传承。也只有在这个层面上,庙堂和江湖的纷纭议论才不会各说各话,民意与行政才有机会交集,珠三角一体化才能获得源头活力。
  推动珠三角一体化脱胎换骨,我们面临着的并非是单一的选择。正像上述不同议论所呈现出的内容,同样是一体化的主题,却在代表委员中引发分歧,并形成差异甚大的实施路径。究竟是以经济改革优先,还是行政改革先行?决策者不能不谨慎衡量。如果把珠三角一体化看作是广东再出发的支点,其可以信赖的力量仍将产生于革故鼎新的改革思维,好比历史已经证实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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