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应尽快明确“路线图”
    2009-02-11    张贵峰    来源:广州日报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个人所得税法近期不会有大的修订”。(《法制日报》2月10日)

    自全球金融危机,特别是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行结构性减税”理念以来,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个税改革,便一直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然而,下面的讨论争议尽管热闹,上层的反馈却一直显得风平浪静——多是“近期不会有大的修订”、“可能性比较小”等用语。
    “上调个税起征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目前调整个税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费,是个税调整的好时机”,这是日前包括吴敬琏等在内的五位著名经济学家所作出的一致判断。这不仅是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减轻居民的总体税负,增强他们的消费能力,进而刺激经济的平稳增长;更在于,从赋税公平的角度来看,对个税实施包括调整起征点在内的深层次改革,有助于促进收入分配问题上的社会公平,并缓解因此带来的种种社会矛盾和不平感。
    显然,如果“个人所得税法近期不会有大的修订”属实,那就意味着,个税改革的“路线图”,到目前为止仍是含混不明的,“好时机”将很可能再次被延误、错失。
    当然,个税改革尤其是深层次的全面体制改革,必然涉及多方面复杂的既得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割。这种背景下,改革将面临的难度和阻力,无疑可想而知。但是,与个税改革所能带来的种种长远社会公共利益相比,这些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延误改革进程、迟迟不能坚决推动的理由。
    无论如何,个税改革都有必要尽快摆脱目前这种含混、笼统的状况,制定出一个周详的实施“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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