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拟定的可能超过1000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日前已上报国务院待批。该方案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方案还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华网9月3日)
今年以来人们强烈呼吁减税,现在这个方案,就是减税的一个很大的动作。对此,有不少人发生疑问:我能够从中得到多少实惠? 要问这个方案对于每个人有怎样具体的实惠,很困难。因为增值税是间接税,收的时候是间接地从你手中收走,减的时候,也仍然是间接地使你受益,不像直接税比如个税那样,一旦减税,你就明明白白减少了税收的支出。 要弄清楚增值税转型对人们的意义,需要了解增值税是怎么回事。它是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一种商业税,也是我国的第一大税。每一个商品,从生产出来,到进入流通领域,到最后由消费者购买,要经过不少环节。历史上的商品税,是每经过一道环节,以销售总额的某个比例征收一次税。这样就产生重复纳税,前面的销售环节中已经纳税了,后面还要接着纳税。这样不但很不公平,而且如果环节过多,则商品价格就会非常昂贵。增值税避免了这种重复征收的弊端,每个环节只就这个环节增值的部分纳税。 不过,上面说的叫做消费型增值税,但我国现在普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对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纳的税,在销项中并不抵扣。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缴了税,本来在产品出厂销售纳税的时候予以扣除,生产型增值税是不予扣除这个税收的,这样就形成重复纳税。重复纳税当然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目前我国生产型增值税的税率是17%,有资料说,如果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应该是23%。总体来说,重复交纳的税,可能达到6%。 增值税转型,直接受益的当然是企业,尤其是那些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的企业。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利润就可能增加,也有余地提高雇员工资,当然也可能带来产品价格的降低。但是,除了利润增加这一块是不必怀疑之外,员工能否增加工资,消费品能否更加低廉,则还要看市场竞争的程度,或者说企业对市场的垄断程度。 考虑到中国市场化建设已经多年,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格局,千亿元规模的减税一定会带来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某些降低,或者增幅的降低。而考虑到我们大部分人,既是消费者,同时也是企业的雇员,而一些人还是企业的投资者,那么,千亿减税必定会使很多人受益,但是受益的程度,肯定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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