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7月25日召开的会议明确提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我国宏观调控的政策导向由此从“双防”转向为“一保一控”。“一保一控”除了需要正确运用金融政策外,财税政策也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目前我国有很多企业不同程度地面临着成本上升、出口受阻和资金断流等困难,其中长三角、珠三角甚至出现大批中小企业关门倒闭的现象。在国民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过程中,象那些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落后或过剩的企业被淘汰是很正常的。但现在遭遇困境的企业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因此,在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背景条件下,如何帮助它们走出困境,不仅关乎这些企业自身的命运,而且也影响到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状况。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财税收入出现了超常规增长,这就为我们通过财税政策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打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财政收入角度来看,支持企业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减税。减税可以把一部分应收归国家所有的税收资金留给企业,从而使企业增加利润或减少亏损,减税对企业的支持作用是非常直接的。减税当然不能“一刀切”,而应和国家的产业、出口、创新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紧密地结合起来,只有那些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企业才能享受到减税待遇。与减税同时进行的还应有财政补贴,目前我国有些企业的产品价格因通胀问题而受到相关部门一定程度的限制,另外还有一些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市场非常需要而供给又相对不足,为了促使这些企业积极进行生产,国家有必要按照一定标准,在一定时期内给予这些企业以财政补贴。我国财政支出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用于经济建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部分资金在投向安排上也值得好好斟酌。从我国经济发展趋向来看,国家必须在产业升级、新能源、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等方面进行投资倾斜,投入更多的资金。 在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方面,财税政策同样有自己的用武之地。我国物价的上升趋势在一段时期内仍将会延续。这是因为目前我国有些产品的价格是通过行政手段人为进行控制的,而这种控制并不能持久;资源价格体制改革也势在必行,一旦实施,必然会推动相关资源产品价格的上升;此外,当前通货膨胀具有国际联动性,非一国之力所能扭转。物价上涨趋势虽难以很快改变,但为了防止通胀对社会公众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过度伤害,政府部门有必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使物价上涨的速度慢一些、幅度小一些,这方面财税政策有其独到的作用。对于政府限价的企业,政府部门可通过减免税收或进行财政补贴的方式以弥补企业的利益损失,使其保持再生产的能力。若政府部门只限价而不给予相应的财税支持,企业的生产就很可能难以为继。供给一旦减少,产品价格上涨压力就会进一步增大,限价所带来的结果也许就成了价格的报复性上涨。这显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景象。 至于那些社会非常需要而生产者由于生产成本高企而难以获利甚至于亏损的产品,政府部门就更应通过财税政策予以大力扶持。只有当生产者有利可图时才会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以增加供给。也只有产品供给的增长速度赶上甚至超过需求的增长速度,产品的价格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否则,即使动用行政手段进行限价,能维持的时间也非常有限。若说在实施“双防”政策时货币政策唱了主角,那么在“一保一控”的政策背景下,财税政策就应和货币政策一起担当起宏调的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