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造成30多万人伤亡和大量交通、水利、能源、通信、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损坏。现在救人的工作已告一段落,而灾后重建的艰巨任务摆到了政府和灾区人民的面前。据初步统计,此次地震已造成各类损失以千亿元计,仅道路损坏一项就超过200亿元。灾后进行基础设施重建将面临庞大的资金缺口,因此,确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灵活开放的灾后重建基础设施的投融资策略,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面对这样大规模的地震灾害,灾区重建基础设施是一项耗资巨大、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灾后重建的主导力量也一定是政府。政府不仅要制定出得当的重建规划,同时要围绕资金投入和融资问题进行规划和推动,在政府资金主导下,保证各地重建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其次,我们要看到,此次地震灾害的一个特点就是受灾损失大、区域广、设施分散。这也为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不仅仅是投入资金上的问题,还有重建机制、资金使用效率和建设速度的问题。我们提出要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就是要在加大政府救灾投入、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拓宽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渠道,建立企业、非政府组织、社会民众、国际社会和受灾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救灾资金投入体系,使地震灾害的重建工作更具开放性。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灾后重建的经验,引入更多的民营机构、社会资本和海外资金投入到灾区基础设施的重建中,不断加大非政府资金在受害地区的投资强度和建设力度。 第三,在提出采取政府主导和多元投入进行灾后基础设施融资、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采用更加灵活、开放的运作方式,将政府资金与民间捐款结合起来,将国际组织援助和国内企业的赈灾义举结合起来,将单个基础设施项目重建和区域成片开发集合起来,减少政府财政的压力,减少由于资金不足造成对灾后基础设施重建的影响。 可以根据不同的建设阶段采取不同的融资建设模式,对不同的基础设施采用不同的融资建设方法。要大力提倡和鼓励针对大地震等灾后重建项目进行金融产品设计和融资创新,解决重建的资金筹集问题。比如在重建初期,我们可以以政府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为主,把与灾区人民生活和生产急切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放在首位,进行优先建设。同时,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规划的资源和资产状况,搭建融资平台进行后续贷款建设和融资;也可以通过国内外参建企业、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援助和贷款进行建设。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性质、回报方式等,研究和采用适合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进入的方式,包括通过采取BT、BOT、PPP等融资方式引进投资,也可以通过委托成片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灵活融资。 为加快重建灾区的基础设施,国家还可借这次灾后重建之机,研究出台一些针对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的金融产品,如汶川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基金、汶川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债券等。
(作者系中国现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特聘指导专家) |